笼里养着一只金丝雀。那金丝雀在笼内扑来扑去,见到邓绍身形晃动,就在嘴中发出清脆的“晶!晶!晶晶!”的叫声。邓绍觉得颇是好听,便放下杯子走了过去。
邓绍从鸟笼旁的食槽里舀了一勺往里面倒,他自言自语地说道:“你这乖鸟儿喂,看看你金光闪闪的羽毛啊,浑身抖擞起来呗。你叫得这般好听,莫不是见到我了就要我喂你呢?”
这只金丝鸟,原来是他最小的儿子养着玩的。他这个宝贝儿子有段时日闲暇,每日都在伺候小鸟吃喝洗澡,就像父亲照看孩子一样尽心。但自从半年前他跟随兄长远赴西疆之后,金丝鸟再无专人照料。只是笼子依旧挂在葡萄架下。现在是由出入家中的家丁婢女随意喂养,鸟儿居然也活得颇为长久滋润。
邓绍的夫人韦氏从一间厢房中出来,看见他在逗鸟,觉得很是少见,眉头一皱便说道:“老爷子,今儿怎么这么得空了?不妨你去打听一个人吧,先前我听见贺捕头和衙役们议论纷纷,说是朝廷里出现一个办事得力的少年英才,很是讨得皇上的欢心。我听说这个人来过清凉镇的,还和老爷认得。老爷既然有时间,就该去探一探人家现今的去向。你们做官的彼此熟络些毕竟不是坏事。”
邓绍也不拿正眼瞧他夫人,一边逗鸟,一边淡淡的说道:“你一个妇道人家,不安心在院里呆着,怎么去学人家做隔墙附耳的事啊?”
韦氏径直走去倒茶,嘴上说道:“我只不过是从他们身边走过听见罢了。他们还对我说,老爷曾经和这个人一起喝茶听书,他们一群伙伴对老爷都很恭敬哪!”
邓绍转过身来,拍拍手去掉鸟食的屑沫,笑着说道:“夫人说的这个少年英才,是当朝一位权贵的儿子,真正官二代来的。昨天,衙门就已经收到了关于此人的朝廷公文。公文讲的是这个官二代由翰林院编修连跳四级,已被封为都察院右付都御史,从七品官提到三品官。可是年前我见他时,他还毫无功名,是白丁一个呐!”白丁一词,三种解释。一是指没有任何功名,而是指目不识丁纯白字先生,三是指普通百姓。
韦氏咋咋舌,惊讶不已。
邓绍看看夫人手中倒好的茶水,自己伸手接过来呷了一口说道:“皇上这些年才亲政不久,为了坐实江山少不了做些笼络人心的事情,总是在提升那些年轻的官员,还有一些久久不得升迁的抑郁之士。这其中有不少年轻官员只做了一两件普通的事情,才得到一些微乎其微的所谓民声,皇上就让他们连着两级****的升官进爵。嘿嘿,朝廷的那一帮老朽,在先帝面前躬耕了几十年才得以位居庙堂之上,他们对皇上的这种做法不会满意的,我担心以后会整些什么事出来呢。夫人说的这个都察院右付都御史,已然惹得朝里朝外大片人眼红,对他议论纷纷。若不是有他父亲那样的老油条护犊,升得这样快,同样算不上是什么好事情。”
“他的父亲究竟是哪一个,怎么这样有势?”
“你都没见过人家,说了你也不知道。妇道人家少打听这些事,省得管不住嘴巴,在外面说三道四!”
韦氏想了想,倒也不以为然。她说道:“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崽打地洞,我觉得这样也好啊!那个年轻人有强势的父亲,既然也投身官场,升得快也算顺其自然。老爷做官做到今天,埋头一世给皇家卖命,不贪不敛,徒有一把清名,时至今日什么都没为家里留下,而你过年把两年都要向皇上告退返乡了。”
韦氏推己及人,说着有些难过。她停顿了一下,把手帕拿在手里,忧怨地说道:“我这辈子注定跟着你受一世的清苦也就算了罢,可一旦你退下来离开官场,我那几个可怜的孩儿日后就会更加艰难。将心比心,我看着他们就不忍心,你做父亲的,难道就能狠下心对他们不理不睬不闻不问吗?”韦氏的眼泪掉了下来,“我让你去和别人联络,也不是非要你去找那个年轻人的么。如今皇上有心提拔年轻人,下面官员应该会上行下效,是个难得的机会。老爷应该好好地想个办法,把我们家还算聪明有点心机的小三送进公门。好歹在他们三兄弟之中留下一个到仕途上有所作为。日后他们兄弟哪个有了难事,官府里也好有人照应一番。”
邓绍果断地摆摆手,眯起双眼,坐在椅子里靠着背说道:“我说夫人哪,不要只是看到官府无限的风光威仪。那只是表面。官场很险恶的。如果成天想着升官发财,一定会走火入魔。这时候一旦有人要扯你的小辫子,在你背后施黑手使绊,你很容易就被人家掀翻倒地了,到时候再要翻身难上加难了。”
韦氏自知邓绍为人。她叹了一声,拿手帕擦着泪眼说道:“我生的这几个儿子,没有一个能够留在身边的。个个都得流浪在外奔波度日,挨风吹被雨淋。不知道他们将来会不会也接得你这个当爹的那个死性子,搞到每天都要数着叮当作响的荷包来过日子。人家倒是子继父业真正的官二代,我的娃就要变成真正的白丁了。哎呦喂,我可怜的娃啊!”
邓绍无言以对,他把茶杯拿起来,一口没喝又重重地放到茶托里,发出“乓”的响声,脸上现出愠怒的神情。韦氏再怎么伤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