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存货发生减值时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通过“存货跌价准备”核算。
存货跌价准备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1)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根据存货准则或生物资产准则确定存货发生减值的,按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
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价值以后又得以恢复,应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按恢复增加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发出存货结转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借记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生产成本”等科目。
(2)建造承包商企业已开工建造的合同,根据建造合同准则确定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应按其差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合同完工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建造承包商企业未开工建造的合同,根据建造合同准则确定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应按其差额,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
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存货跌价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