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73章(2 / 2)

一次。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5)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这里的财产转让所得应以一件财产的所有权一次转让取得的收入为一次。而财产原值是指:

[1]有价证券,为买入价及买入时按照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

[2]建筑物,为建造费或购进价格及其他有关费用。

[3]土地使用权,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费用及其他有关费用。

[4]机器设备、车船,为购进价格、运输费、安装费及其他有关费用。

[5]其他财产参照以上方法确定。

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财产原值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财产原值。合理费用是指卖出财产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费用。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转让财产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而且这三项所得与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一样,也以每次取得的该项收入总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不减除费用。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总额

2.应纳税额的计算

为简便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可以对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的所得项目,运用速算扣除数法计算其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在具体计算应纳税额时,根据国家一些税收优惠政策,不同的所得项目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会有所变化。 比如,稿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30%)

3.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企业应当在“应交税费”账户下设“应交个人所得税”明细账户,专门用来核算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情况。该账户的贷方登记企业代扣的个人所得税情况,借方登记企业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情况,其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已经代扣而尚未向税务机关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情况。

企业按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时,根据代扣税款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时,根据实际代缴金额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