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X
-
100%
+
的,税率为10%。)
按税法规定,应纳消费税为:
4800×20×10%=9600(元)
【节税分析】
如果该企业按照当月的加权平均单价将这20辆摩托车销售后,再购买原材料,则应纳消费税为:
应纳消费税=(4000×50+4500×10+4800×5)÷(50+10+5)×20×10%
=(200000+45000+24000)÷65×20×10%
≈8276.92(元)
【节税结果】
少纳税额为:9600-8276.92=1323.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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