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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1 / 2)

具了解,财税部门在2007年将继续稳步推进一系列税制改革,其中加快推进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工作将是重点。财政部部长金人庆指出,推进“两法”合并等税改举措,将使财税政策更好地发挥调节国民经济运行、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作用。

1.两法合并的理由

我国对内、外资企业实行不同的所得税制度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正式形成于1994年税制改革后。在改革开放初期对外国投资者来中国投资制定单独的企业所得税制度,对我国吸引外资、引进先进技术、增加就业、推动我国国民经济迅速发展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和我国经济的市场化与国际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两法”并存的弊端日益显现,“两法”并存直接导致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负担不统一,违背了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原则,有损于经济效率的提高。

据测算,目前我国内资企业的实际税负约为外资企业的两倍,这直接加大了内资企业的生产成本。税收政策的差异也阻碍了内资企业产品研发、技术创新和人力资本提升的进程,大大影响了内资企业的创新能力与竞争能力的提高,不利于我国民族产业和幼稚产业的发展。

“两法”并存还使得企业所得税制复杂化,带来了征收管理上的不规范,也给一些“假独资”、“假合资”行为提供了制度上的激励,导致国家财政收入的流失,在扭曲经济主体行为的同时,对税收的征管效率造成损害,影响了市场机制的健康运行和资源的有效配置。另外,我国目前这种“普惠制”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并没有对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业产生明显的引力作用,反而为那些劳动密集型、技术含量不高的投资项目带来了大量利润,不利于我国对外资结构的优化和产业结构的调整。

2.合并对引进外资的影响

有关人士认为,“两法合并”久拖不决,其核心在于可能对引进外资产生影响。两套企业所得税制合并后,降低法定税率,取消对三资企业的优惠待遇,实行国民待遇原则,会使内资企业的税负降低、外资企业的税负有所提高,这对于我国引进外资可能会有一些影响。但是,税收政策在一国的投资环境中只能起到部分的激励作用,并非决定性因素。

一个国家的投资环境包括多方面的内容:

(1)该国的政局、政策和法律。若政局不稳,意味着投资有全部丧失的可能;政策多变,将使投资者无所适从;法律不健全,投资者权益将得不到保护。因此,这三者实际上是外国投资者决定是否投资的前提。

(2)资本输入国是否具备办企业所必需的条件,如原材料、市场与劳动力等。其中最重要的是市场,如产品是否有销路,这是一切投资者最关心的问题。

(3)资本输入国是否具备办好企业的必要条件,如办事效率、交通、运输、银行、通信、保险等。

如果投资的前提、办企业的必备条件和办好企业的必要条件均已具备,这就表明投资能够赚取利润。只有在确信投资能赚取利润的条件下,外国投资者才会进一步考虑赚多赚少的问题,也就是考虑诸如税率的高低、税收优惠的多少等优惠待遇问题。否则,优惠再多、税率再低,对外国投资者也不会有吸引力。

目前,我国的投资环境被世界各国的投资者看好。取消投资优惠对外国的中小资本来说可能会有些影响,而对大型的外国跨国公司则影响不大,相反还有利于优化外商在我国投资的资本构成。

3.税率的确定原则

“两法合并”是一种制度创新,直接效应是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长期来看,必将促进税制结构和经济结构的优化,从而为经济增长提供长久的推动力。而这一制度创新的效应到底如何,最核心的问题是如何设置合并后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水平。合并后企业所得税税率水平的选择在综合考虑我国内、外资企业的现行税负状况、我国财政的承受能力、我国整体税制改革进度的同时,也应有国际视野,应考虑到世界范围内所得税制改革的发展趋势和国际税收竞争的压力。

近年来,世界各国一般公司所得税综合税率表现出了明显的下降趋势,OECD国家的平均公司所得税税率从2000年的33.6%降到2006年的28.4%,平均下降了5.2个百分点。企业所得税税率的选择必须放在世界所得税制改革的大背景下进行,综合考虑世界范围公司所得税税率下降与趋同的倾向,尤其应考虑我国周边国家的税负情况。据统计,世界159个样本国家2005\/2006财政年度的公司所得税税率平均为28.64%,欧盟25个国家平均为25.69%,我国周边18个国家与地区平均为26.71%。目前,我国一般内资企业的实际平均税率为24%,而外资企业的实际平均税率只为14%。

有关人士认为,考虑到国际税收竞争的影响,以及世界范围内公司所得税税率仍有进一步下调的趋势,为了提高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将“两法合并”后我国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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