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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5 / 5)

专用车辆免征车船税。6月份企业又购进微型面包车8辆、小轿车4辆,并于7月份开始使用。

企业于年初计算应纳税额。

1.载货汽车年应纳税额。

按规定,机动车挂车按机动载货汽车的七折征收车船税。

应纳税额=8×10×60+4.5×10×60+4.5×10×0.7×60

=4800+2700+1890

=9390(元)

2.客货两用汽车应纳税额。

按规定,客货两用汽车载人部分按乘人汽车税额减半征税,载货部分按机动载货汽车税额征税。

应纳税额=4×150×1\/2+1.5×4×60=300+360=660(元)

3.载人汽车应纳税额。

按规定企业办幼儿园使用的车辆免征车船税。

应纳税额=10×250+7×200+4×150+4×150

=2500+1400+600+600

=5100(元)

则全年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9390+660+5100=15150(元)

1~6月每月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15150÷12=1262.5(元)

在具体进行会计核算时,1月份、2月份、3月份终了时应分别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1262.5

贷:应交税费——应交车船税1262.5

企业于6月份新购进的车辆,于7月份开始使用,应从7月份开始计算缴纳车船税。新购进车辆全年应纳车船税:

应纳税额=8×150+4×150=1200+600=1800(元)

新购进车辆每月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1800÷12=150(元)

则7月份企业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1262.5+150=1412.5(元)

在具体进行会计核算时,从4月末开始每月末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1412.5

贷:应交税费——应交车船税1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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