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车辆免征车船税。6月份企业又购进微型面包车8辆、小轿车4辆,并于7月份开始使用。
企业于年初计算应纳税额。
1.载货汽车年应纳税额。
按规定,机动车挂车按机动载货汽车的七折征收车船税。
应纳税额=8×10×60+4.5×10×60+4.5×10×0.7×60
=4800+2700+1890
=9390(元)
2.客货两用汽车应纳税额。
按规定,客货两用汽车载人部分按乘人汽车税额减半征税,载货部分按机动载货汽车税额征税。
应纳税额=4×150×1\/2+1.5×4×60=300+360=660(元)
3.载人汽车应纳税额。
按规定企业办幼儿园使用的车辆免征车船税。
应纳税额=10×250+7×200+4×150+4×150
=2500+1400+600+600
=5100(元)
则全年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9390+660+5100=15150(元)
1~6月每月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15150÷12=1262.5(元)
在具体进行会计核算时,1月份、2月份、3月份终了时应分别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1262.5
贷:应交税费——应交车船税1262.5
企业于6月份新购进的车辆,于7月份开始使用,应从7月份开始计算缴纳车船税。新购进车辆全年应纳车船税:
应纳税额=8×150+4×150=1200+600=1800(元)
新购进车辆每月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1800÷12=150(元)
则7月份企业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1262.5+150=1412.5(元)
在具体进行会计核算时,从4月末开始每月末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1412.5
贷:应交税费——应交车船税14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