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1房地产企业印花税的相关概述
一、印花税的概念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单位和个人,是指国内各类企业、事业、机关、团体、部队以及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及其在华机构等单位和个人。
凡是缴纳工商统一税的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其缴纳的印花税,可以从所缴纳的工商统一税中如数抵扣。
应纳税凭证包括: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二、印花税的纳税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具体有:
1.立合同人。
(1)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按购销金额的0.3‰贴花。
(2)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做、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按加工或承揽收入的0.5‰贴花。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合同,按收取费用的0.5‰贴花。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额的0.3‰贴花。
(5)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按租赁金额的1‰贴花。税额不足1元的,按1元贴花。
(6)货物运输合同:包括民用航空运输、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按运输费用的0.5‰贴花。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7)仓储保管合同:包括仓储、保管合同,按仓储保管费用的1‰贴花。仓单或栈单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8)借款合同: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的0.05‰贴花。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9)财产保险合同: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按保险费收入的1‰贴花。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10)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按所载金额的0.3‰贴花。
2.立账簿人。
营业账簿:生产、经营用账册,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合计金额的0.5‰贴花。
3.立据人。
产权转移书据: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的0.5‰贴花。
4.领受人。
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其他账簿按件贴花5元。
三、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印花税根据不同征税项目,分别实行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两种征收方式。
1.从价计税情况下计税依据的确定。
(1)各类经济合同,以合同上记载的金额、收入或费用为计税依据。
(2)产权转移书据以书据中所载的金额为计税依据。
(3)记载资金的营业账簿,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合计的金额为计税依据。
2.从量计税情况下计税依据的确定。实行从量计税的其他营业账簿和权利、许可证照,以计税数量为计税依据。
四、印花税的税率
现行印花税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税率。
比例税率有五档,即1‰、4‰、0.5‰、3‰和0.05‰。
适用定额税率的是权利许可证照和营业账簿税目中的其他账簿,单位税额均为每件5元
1.按比例税率计算:
应纳税额=计税金额×适用税率
2.按定额税率计算:
应纳税额=凭证数量×单位税额
六、免纳印花税:
1.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3.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凭证。
4.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5.无息、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