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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3 / 8)

计算个人所得税。房地产企业根据计算出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每月收入额-2000元或48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其中,每月收入可扣除费用2000元(2008年3月1日前为每月1600元),考虑到企业聘用的外籍人员和在境外工作的中国公民生活水平,这部分人在每月可扣除费用2000元的基础上,再减除2800元,即4800元。

例6-1】东方房地产公司2010年2月发放甲某工资5000元,计算公司应代扣的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5000-2000=3000(元)

应代扣的个人所得税=3000×15%-125=325(元)

如果甲某为外籍人员,则需扣除4800元的费用。

应纳税所得额=5000-4800=200(元)

应代扣的个人所得税=200×5%=10(元)

对个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企业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应单独作为1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由房地产企业代扣代缴。但一个纳税年度内,该计税办法只能使用一次。除全年一次性奖金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补贴,如季度奖、加班奖、公务用车补贴、通信补贴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具体步骤为:

(1)先将雇员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2)将雇员个人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分不同情况计算。

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计算公式为:

应代扣的个人所得税=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计算公式为:

应代扣的个人所得税=(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

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6-2】东方房地产公司2010年12月发放甲某工资1000元,加班奖200元,全年一次性奖金20000元,计算公司应代扣的个人所得税。

20000÷12≈1667(元)<2000(元),因此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为10%和25元。

当月工资为1000元,加班奖200元,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为2000-1200=800(元)。

应代扣的个人所得税=(20000-800)×10%-25=1895(元)

2.对企业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对企业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或(纳税年度收入总额-必要费用)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其中,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不足一年的,以实际经营期为纳税年度。

(对企业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元)1不超过5000元的部分502超过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102503超过10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2012504超过3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3042505超过50000元的部分356750【例6-3】东方房地产公司2010年5月1日,与甲某签订承包合同经营装修公司,承包期5年。2010年装修公司实现承包经营利润120000元,按合同规定承包人应从利润中上缴承包费20000元。计算公司应代扣的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120000-20000-(2000×10)=80000(元)

应代扣的个人所得税=80000×35%-6750=21250(元)

3.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对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其中,应纳税所得额为每次收入额扣除必要的费用,不足4000元时的扣除费用为800元,4000元以上的扣除费用为每次收入额的20%。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

【例6-4】东方房地产公司2010年8月支付甲某(非本单位职工)设计费30000元,计算公司应代扣的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30000×(1-20%)=24000(元)

应代扣的个人所得税=24000×30%-2000=5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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