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2×5=12(万元)
该企业当年多计提了8万元的折旧费用,导致当年利润虚减8万元,属于欺诈节税。
税务人员发现后,要求该企业做出如下调整分录:
借:累计折旧。
贷:本年利润。
同时补缴所得税(假设企业所得税率为25%):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费用。
【例5-6】东方房地产公司一套设备上年12月份已使用期满,折旧已提足,仍继续使用。税务人员在审查当年的“固定资产折旧计算表”时发现上述情况,该企业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制造费用。
贷:累计折旧。
分析:
根据有关固定资产折旧计提的规定,超龄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得计提折旧,该企业当年计提的15万元的折旧,虚增生产成本,虚减本年利润,属于欺诈节税。
检查人员是在次年审查中发现问题的,应作如下会计调整:
借:累计折旧。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同时,还应补缴企业所得税(假设所得税率为25%):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实际缴纳所得税时,则: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例5-7】东方房地产公司已对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进行了汇算清缴,2010年5月份税务机关检查时,又发现如下问题:
(1)该企业多提坏账准备30万元。
(2)企业上年度少结转房屋销售成本20万元。
该公司如何对所得税进行账务处理。
分析:
因公司已对2009年度的所得税进行了汇算清缴,属跨年度检查。
(1)企业多提坏账准备30万元减少了上年度利润。所以应调增上年度利润:
借:坏账准备。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企业上年度少结转房屋销售成本10000元增加了上年利润,造成企业多缴企业所得税,所以应调减上年度利润: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库存商品。
(3)根据对利润的调整情况计算应补、退企业所得税。
①对利润的影响30-20=10(万元)
②应补交的企业所得税10×25%=2.5(万元)
(4)根据以上计算,账务处理如下: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5)计算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余额30-20-2.5=7.5(万元)
(6)结转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余额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