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规定,企业境外业务之间的盈亏可以互相弥补,但企业境内外之间的盈亏不得相互弥补。
6.税务机关查补的所得额不能弥补亏损。
内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查补的应纳税所得额,应并入所属年度的应纳税所得中,按税法规定计算应补税额,但不得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不得作为计算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的基数。
企业经税务机关审查调减多报的年度亏损额后,当年实现获利的,应确定其为获利年度,按其经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所得税或开始计算定期减免税期;企业经税务机关审查确定的多报的年度亏损额,冲抵其以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造成实际少缴税款的,应计算补缴少缴的税款;造成推迟获利年度及定期减免税期的,应重新计算获利年度及定期减免税期。
7.企业虚报亏损的要受到处罚。
企业虚报亏损是指企业在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中,申报的亏损数额大于按税收规定计算出的亏损数额。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政策都规定,企业故意虚报亏损,在行为当年或相关年度造成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按偷税处理;企业依法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年度或处于亏损年度发生虚报亏损行为,在行为当年或相关年度未造成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按规定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
二、房地产企业弥补亏损所得税会计处理
【例5-4】东方房地产公司在2010年至2013年间每年的应税收益分别为:——200万元、80万元、60万元、100万元,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5%,假设无其他暂时性差异。其中,2010年产生的25万元亏损,经综合判断能在5年内转回,确认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即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1.2010年企业应税收益为亏损200万元,产生可抵扣的暂时性差异50万元,即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25万元,账务处理为: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所得税费用。
2.2011年企业应税收益为盈利80万元,转回暂时性差异20万元,账务处理为:
借:所得税费用。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3.2012年企业应税收益为盈利60万元,转回暂时性差异15万元,账务处理为:
借:所得税费用。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4.2013年企业应税收益为盈利100万元,可转回暂时性差异15万元,确认本年度应交税费10万元。账务处理为:
借:所得税费用。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5.2.3房地产企业查补所得税会计实务
房地产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或是违反法律法规,可能面临补缴企业所得税的问题。补缴企业所得税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账务处理:
1.如果是补缴以前年度的所得税,不涉及调整相关的收入、成本。则可按以下步骤进行账务处理:
(1)作提取分录。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所得税
(2)结转分录。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补缴税金分录。
借:应交税费——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2.如果是补缴本年度的所得税,不涉及调整相关的收入、成本。则可按以下步骤进行账务处理:
(1)作提取分录。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所得税
(2)结转分录。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费用
(3)补缴税金分录。
借:应交税费——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3.如果是瞒报当年收入,也就是说会计账没有登记收入。则可按以下步骤进行账务处理:
(1)补记收入。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2)补作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或产成品)
【例5-5】东方房地产公司2009年6月购置3辆运输汽车,总价值为126万元,并投入使用。每辆汽车的残值估计为12000元,该企业按三年期限计提折旧,当年计提折旧如下:
借:制造费用。
贷:累计折旧。
分析:
根据折旧计提的有关规定,汽车的折旧年限最短不得少于5年,税务人员发现问题后,要求该企业进行调账。若按最短的折旧摊销年限5年计算,该企业当年应计提折旧为:
当年应计提的折旧额=6×(1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