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招投标的概念及类型
(1)工程招投标的概念。
房地产开发项目施工的招标,就是指开发商(或开发商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以工程建设标底为尺度(或以其他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条件为尺度),择优选择承包商(建筑商)并与之签订合同的过程。
房地产开发项目施工的投标,就是指承包商(建筑商)为了承揽开发商的工程项目,以投标报价的方式,争取获得工程项目施工权利并与开发商签订施工合同的过程。
(2)工程招投标的类型。
房地产开发项目施工的招投标可分为三种类型。
[1]公开招投标。
由招标单位通过报刊、广播、电视、新闻发布会发表招标广告,公开招标,有承担能力的承包公司或施工企业自主投标,招标单位进行评标、定标。
[2]邀请招投标。
由招标单位根据平时的了解,向有承担能力的若干承包公司或施工公司发出招标通知,邀请他们参加投标。招标单位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评标、定标。
[3]协商招投标。
协商招投标有的称之为议标,是由招标单位直接邀请某承包企业或施工企业,就开发项目的施工承包进行协商,确定施工承包合同等有关事项。
2.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招投标的程序
(1)施工招标程序。
施工公开招标工作程序可分为三个阶段(准备阶段、招标阶段、评标阶段)。
[1]准备阶段。
施工招标准备阶段,可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成立招标工作小组。作为发包的招标单位应当在实施招标前成立招标工作小组,以组织实施整个招标工作。招标工作小组除应有项目投资者代表或项目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有与施工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技术、预算、财务等管理人员参加外,还应具备对投标单位进行评审的能力。不具备上述条件的招标单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发包代理单位代理招标工作。
成立评标小组。评标小组由招标单位依法组建,其成员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这些专家均应来自当地政府招标投标单位管理部门的专家库)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招标登记。招标单位在具备施工条件后,应立即按施工工程管理权限到有管辖权的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领取相关表格。在填妥相关表格后,随附满足施工招标条件所需提供的资料报送到招标办审核。
审核后全部满足要求的,即由招标办同意办理登记手续,施工工程招标进入下一阶段。
[2]招标阶段。
施工招标阶段可分六个步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天。
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信息。招标文件是整个招标过程中的纲领性文件,用以指导整个招投标活动,所以要求编写规范。通常,招标单位在确定招标方式后,即可自行编制或委托招标代理单位编制招标文件,并将招标文件送交招标办审核。招标文件是投标单位编制标书的主要依据,一般包括工程综合说明、设计图纸和技术说明书、工程量清单和单价表、投标须知、合同主要条件等。
招标单位应根据经核准的招标文件,通过报刊、交易中心等发布招标信息,也可以利用信息络来发布有关招标信息。通常,发布招标信息必须在接受投标报名前5个工作日前进行。
接受投标申请,进行资格预审。招标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公开接受投标单位的投标报名,并可从资质等级、人员配备、车辆设备、施工业绩、财务状况等方面对投标者进行资格预审。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的投标者。此外,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者才能办理投标手续。
分发招标文件,办理投标手续。招标单位应通知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办理投标手续。
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答疑会。招标单位在分发招标文件后的3~4天内,要统一组织投标单位到施工工程所在地进行现场踏勘。踏勘后,招标单位要及时组织召开招标文件答疑会,由投标单位提出关于招标文件中的疑问,招标单位负责逐一解答。
编制招标补充文件。答疑会后,招标单位应将会上对各疑问所作的答复形成会议纪要,并整理成招标补充文件,报招标办核准后,分发各投标单位,连同原招标文件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
接受投标文件。招标单位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接受投标单位送交的投标文件,并在接受投标文件的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