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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扰乱经济(3)(2 / 3)

下钱庄或者其他渠道,让80亿资金出逃或者转移。

实际上,这些钱出逃也并不困难,每次破获的地下钱庄案件,累积交易额动辄就几十亿,只要有耐心和时间,就完全可以全身而退。具体是走是留,就要看中国以及世界的经济形势、相关金融政策、人民币升值前景了。

不仅如此,因为贷款只是表面假卖,这些卖主都是庄家实际控制的,所以,他们除了净赚的10亿元之外,10000套房子仍旧在他们手里,毫发无损!

这些房子虽然需要继续支付利息和分期还款,但只要房屋一直涨价,他们仍旧保留着赚钱的底牌。直到某天,这些庄家认为涨价已到当初的设定目标,就会房屋实际销售,再次获取一笔巨额的利润!

但是,因为先期本金早已落袋为安,加上房地产市场无休止的炒作涨价,热钱是不会轻易放手的。退一万步来说,即使房价真的进入下行通道,他们也没什么损失,因为,风险早已转嫁给了银行,最坏的结果是银行收获一堆空置的烂房和一堆再也无法收回的烂账!

这种情况下,全国各地的房地产市场跟庄者也相继涌现出来,有些被查处,但这些肯定不代表全部。

比如:

李树彪案--1999年9月8日至2004年1月15日,湖南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主任李树彪骗取公积金贷款、银行贷款共计44笔,涉案金额1.2亿元。

康明案--2000年前后,河南郑州康明置业有限公司通过东明花园414套房源,在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进行重复抵押贷款共690多套,至少套取银行资金2亿元。

姚康达案--从2002年至2003年上半年,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支行向姚康达一人发放房贷7141万元,用于炒作128套住房。

森豪虚假按揭案--从1997年至2002年上半年,北京市华运达房地产开发公司以森豪公寓、太利花园为幌子,采取假按揭的方式,向中行北京市分行、北京银行中关村支行、北京银行展览路支行三家银行骗贷共计16.2亿元。

建行广州分行案--2002年,审计署抽查建设银行广州地区八家支行的住房按揭贷款,发现10亿元虚假按揭。仅广东省汕尾市公安局某副局长一人,即骗取建行广州市芳村支行按揭贷款3793万元。

曲沪平案--2006年,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陆家嘴支行在已发放贷款中,发现1.26亿元个人房产按揭贷款存在抵押不实,贷款代理人为曲沪平。其后更查出与曲相关的房贷高达91笔,涉及金额4亿元左右。银行不得不委托房屋中介公司出售抵押房产,以回收问题贷款。

同泰案--2006年,北京同泰房地产公司涉嫌利用87份假业主所签购房合同,从银行骗贷6700万元。

成都虚构房产骗贷案--2005年至2008年期间,犯罪嫌疑人唐某勾结成都市房管局工作人员以虚构房产的方式办理房产证进行骗贷。

然而,善良的读者,千万别以为这些热钱会就此了事。他们的“努力”远未停歇。

在自己苦心运作一段时间之后,感觉方式方法上都到了炉火纯青的十重功力,最重要的是,如何跑路变成主要的任务的时候,这些大庄才会显现他本身所固有的政治背景--开始为经济战争铺踏板。

尽管国家宏观调控曾经一度三令五申提出明确要求:“贷款发放必须用于满足实体经济的有效信贷需求,防止信贷资金流入楼市。”然而,2009年国家40000亿救市资金,却依然大部分流入楼市,这是不争的事实!

这里,人们不禁会问,银行都是傻子?为什么明知道是假按揭也要把钱贷给地产商呢?

其实,银行的官员们睡着了都比老百姓聪明!所谓狼狈为奸,其实就是银行内部人员与开发商相互勾结,为国际热钱炒作楼市添柴拱火。银行内部人员是绝不希望只通过购房者支付那点可怜的贷款利息来为银行赚钱的,那未免也太对不住银行的栽培了。

坦白地说,完全可以这么认为,他们是在参与分赃--与开发商一起盗取不义之财,并成功将风险转嫁给国家银行,而埋单的就是那些真实的购房者!

一旦真实的购房者无法埋下这个巨单,银行肯定会出现危机。到时候,埋单的就是全国人民了,因为国家必须给银行注资,消除烂账!

国家很有钱吗?

可以印!结果必然是通货膨胀,物价飞涨!

但是,问题还很微妙。如果你觉得银行违规,其实又不算违规,因为那些表面上的贷款手续都很完备,银行官员完全没有责任。至于银行以后不行了,自然有国家来接手,况且,那也是下届银行官员的事情了。

因此,要说热钱是完全本着中国房地产市场来的,那绝对是自欺欺人,他们更多的是看到中国国内的银行贷款制度有明显的漏洞。

最明显的漏洞体现在贷款发生时,抵押物的价值评估方法上--明明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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