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竟是如此容易,李梅简直惊呆了。按照陈灿文事先的安排,李梅拿出千分之三的手续费(7万多)分给了几个中间人。事后,宋汇贤在香港带了20万港币去感谢陈灿文,但陈老大说,这是交情所致,忙是要帮的,钱却不能收,等你以后做大了,我们有的是合作机会。
经此一役,宋汇贤夫妇彻底打了个翻身仗。李梅也非常机敏,她马上通过各种有关系的身份,注册了多家自己实际控股的进出口企业,为骗税做着积极的准备。
事实上,骗税的人何止李梅夫妇,在当时的广东来说,出口退税是个非常时髦的词,以至于很多人在说起职业的时候,都会用“我是搞出口的”来定位自己,而且,每天注册进出口企业的,也是人山人海。
表象的出口繁荣似乎让人看到了国家扩大出口贸易政策所显现出来的成果。但如此简单的退税手续,谁敢保证这些注册公司有几个在搞实实在在的出口贸易?
比如,当时深圳最早的骗税专业户是赫赫有名的文石兴所掌握的赫赫有名的海诚集团,因此,骗税这门技术基本上没经过什么循序渐进的发展,直接在他手里就炉火纯青,因为人家搞的是集团化运作。
后来,这文总太不低调,海诚集团也跟着不低调,慢慢就招了风了。但是这海诚集团能骗税这么多年,肯定不是区区的几个小公务员做内线就能大旗不倒。因此,有关部门开会是否要缉捕海诚公司文总的会议还没结束,消息就已经到了文总的办公室。文总一生大概只有这次做得比较低调,非常配合这个消息,直接走人(出逃境外)。
文总走了,留下的却是活生生的“行业技术”。海诚的人员随着海诚集团的落马,也基本上就树倒猢狲散了。他们后来分布在广东甚至其他沿海地区,大都成了地下钱庄出口骗税的技术骨干。
地下行动在迅速蔓延,广东省由于当时的贸易和外汇流量占全国的一半,这预示着大家都在忙着退税,没多久,国家就发现了其中的问题,首先表现出来的是退税额太大,国家的钱有点跟不上了,各地开始出现打白条的情况。
于是,针对特区的优惠退税规定收紧了:申报退税时,除了需要出口合同之外,还要提供写明离岸价的出口销售发票以及进货发票。
李梅刚准备好大干一番,就遭遇到了这个难题。但这些难题在那几个中间人眼里,基本上等于跨一个小门槛,压根儿没当回事儿。事实上,这是一帮专业级骗子,干的就是伪造窜单的活儿,因此,新政策一下来,他们不管什么,还是能搞出来,申请退税,一样都不缺。
就这样,借着退税而来的资金,李梅的套汇生意也越做越大。
对于这个后起之秀,关系遍布广东珠三角的邱国建自然一清二楚。等到后来高建明也知道这个人的时候,心里翻了五味瓶,自己心里其实一直对这个女人念念不忘,苦于无法寻找,可是等到终于有了消息,却已嫁做人妇。淡淡的忧伤也着实困扰了高建明很长时间。
不过所有这些,高建明都没有和邱国建袒露过,这也许是唯一一件对邱国建来说是高建明的秘密。
事实上,对于李梅的事,手下有些人也劝过邱国建,虽然是后辈,但这个人确实有一套,干脆咱们也学习李梅好榜样吧?
邱国建当即拍案而起,大声喝止。在他看来,虽然同为地下行当,他和李梅有着本质的区别。做退税是无本的买卖,是标准的骗钱,这种做法根本就是自己找死。而他,只是在做生意,尽管也搞过几次骗汇的事儿,但说到底,还是实打实拿出本钱买汇,充其量是和官方做了把不正当的生意而已。
这个想法和高建明不谋而合,他认为李梅此举风险极大,一旦她出事,不仅她自己伤不起,很可能会牵扯出整个地下钱庄行业。但他明白自己的潜意识--一旦她出事,他心痛无比。
面对这种局面,大家一时都陷入沉默,不知道如何是好。唯一能做的,就是自己“本本分分”地做生意。
李梅的套汇、提现等生意虽然越做越大,但她一直没有放弃骗税这门生意。不过,此时,国家关于出口退税,又有了新的严苛的程序规定:出口合同、销售发票、出口报关单,缺一不可。
伪造合同,搞发票这些事还算小事,可报关单没有过硬的海关关系,用假的蒙混过关比登天还难。不过,一件事之后,李梅的过硬手段便彻底显露出来了。
谁也想不出,李梅是怎么发动海关关系的。经过一段时间的疏通和策划,李梅居然采用货柜空进空出的方式,轻松获取报关单,第一笔50万美元的“出口贸易”就这么轻松搞定了!
显然,海关内部已经被李梅打通了。
光搞定海关是不行的。因为等到后来,国家再次要求出口企业退税时必须完成收汇,持有出口结汇水单和收汇已核销凭证方可办理。显然,李梅必须打通银行环节。
李梅第一次拿收汇已核销证明是利用一笔300万港币的出口合同来操作的。那个时候,似乎任何事情已经难不倒这个神通广大的女人了。她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