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网络和手段,在麾下养了一批银行内部对结汇手续了如指掌的志同道合的专业门徒,里应外合的局面一旦形成,收汇手续就变得再简单不过了:李梅先通过丈夫在香港组织300万港币的外汇,并通过银行的“内人们”将钱打进银行,这样,就名正言顺地获得了结汇凭证。
按照当时的汇率100∶105.3,合同额为315.9万人民币,李梅顺利获得了53.6万元的出口退税。
至于打进银行的那些外汇,其身份也只是“暂住”而已,李梅自然不会让它们在银行寂寞下去。
通常,李梅再通过其老公在香港和海外的公司来签订相应数额的假进口合同,然后在银行内线们的大力配合下,把这些外汇兑到香港公司。
本钱一点儿没损失(充其量支出一些小小的兑换手续费),外汇就这样一进一出,他们就凭空获取了高额的收益!
但是,“骗”毕竟不是长久之计,这一点李梅其实比谁都清楚,况且,在这一时期,李梅夫妇已经凭借到手的资本,完成了初步积累,换汇生意开始转入“正轨”了。
李梅收手,当然不代表骗税从此在社会消退。
3 吸金大法高利贷
地下金融活动的猖獗和活跃,如果说反映的是金融秩序问题,还不如说折射出了金融供给与需求的不平衡。任何时候,需求与供给都是市场的一个基本原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经济推向国际化,投资、出口、消费三驾马车策马扬鞭,需求日趋旺盛,致使国内企业的投资与资金需求全面增长,而国家外汇体制对经济发展形成不同步的制约,使得这些金融需求无法得到及时满足。时间又恰恰是企业的生命,为了利益,路不通只能谋求他法,这也就为地下钱庄业务的发展提供了客户基础。
90年代,地下钱庄“业务模式”除了普遍的套汇、提现和走私付汇、骗汇、骗税、洗钱等,还有就是“长盛不衰”的地下放贷业务,尤其是在浙江、福建东南沿海一带,地下钱庄的很多业务就主要以民间放贷为主。
早在1985年,乐清县就出现了以金融投机性为主的“抬会”(也叫经济互助会),一拨小老板组织一个所谓的堂会,主要工作由会主主持,把会员的资金聚拢,然后交由会员们轮流使用,大都用于短期投机行为。模式一般为,先用的人支付利息,后用的人吃进利息。比如,温州抬会的规矩是:会员入会费1.6万元,从第二个月开始,会主每月付给会员9000元,连续12个月,共计10.8万元;从第十三个月起,会员再付给会主3000元,连续付88个月,计26.4万元,会主仍然每月付出9000元。如此循环滚动,一个会期为100个月。这样,一个1.6万元的会员要一直玩下去,到第六个月就必须发展22个会员,到第十二个月,要发展到691个会员,到第十八个月,就要发展到20883个会员!
当时在乐清,这样的抬会大大小小有1300多个,最大的抬会发展了12122人!从1985年开始到1986年年末,光是温州九县两区,就有30万人卷入其中,涉及的金额高达12亿!甚至还一度出现了“官会”。
这种游戏有种令人疯狂痴迷的“魅力”,但“魅力”的背后,却是一系列的问题--只要有几个上层会员外撤,资金链就会相继断裂。事实也如此,1986年春夏之交,正当大家做着发大财的黄粱美梦时,资金链突然崩裂,会主一看局面不可控,卷款潜逃了。于是,大规模的倒会相继出现了。
到了1988年,抬会彻底搞不下去了,但生活和赚钱还要继续。个体私营和股份合作经济需要快速发展,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妥善解决。
活人让尿憋死了,那是尿人!
江浙一带的小老板们,办法多得是,胆子大得多,他们相继把目光投向地下金融市场。
于是,在乐清和苍南等地又相继出现了从事吸收社会存款和发放抵押贷款的典当商行,到了1992年以后,这种地下投融资的规模已经相当惊人了。特别是义乌商品市场,以及永康的五金制造和电动工具产业园区的形成,在当时的发展速度可以用惊出眼珠子来形容。
与此同时,这些地方政府金融机构就比较掉链子了,国有商业银行执行的是“存量调整、增量移位”的信贷方针,他们的年末存款余额均小于当年的国内生产总值,有的还差距比较大,再考虑到年末资金回笼的存款波动因素,差距就更离谱了。这只能说明一点--这些地方的信贷供给能力普遍不足,缺口很大,无法满足地方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
还有,企业即使起早贪黑跑关系找门路,能在银行借钱,但拖沓冗长的贷款手续,也让企业叫苦连连--那边项目催着要钱,这边有钱不出,催着要礼,老板可真不是好当的。
这种情况,对于借钱手续简便、效率奇高的地下资金来说,简直就是天大的利好,各地地下钱庄都纷纷出动,大有为私营经济发展“添砖加瓦”的架势。只要资金能够及时跟进,坐家里都有人上门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