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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黑色雪球(1)(2 / 4)

昆在一旁的循循善诱:“与其寄人篱下给别人当中间人,不如注册个公司自己干赚得多。”这一忽悠,许志远动心了,毅然决然地投身于当时机关人员辞职下海的洪流,通过关系注册了一家所谓的香港独资企业--云浮顺兴清洗有限公司。

从此之后,伍老板负责组织人民币、伪造报关单等单证,许志远负责通过杨炳昆这层关系向人民银行购买外汇,而这些外汇的绝大多数消化出口都是邱国建--从此以后,邱国建手头再也没缺过外汇,有时一天好几笔付汇业务,总额上千万,他都可以轻松组织外汇。

不得不说的是,杨炳昆在这个链条中所起的作用是决定性的--给各种假单据盖上外汇管理局和银行的公章,让他们在根本没有实际进口贸易行为的情况下,轻松实现换购外汇。

当然,杨炳昆也不是傻子,购汇绝不会在云浮人行一家,有时,他还会把这些假贸易手续介绍给其他银行的熟人,这样就能有效降低自己的风险。

到了1989年年底的时候,许志远就严重发财了。他干脆伙同伍老板和杨炳昆,相继又搞出了很多家“空壳”外资公司,骗汇力度进一步加大,到了癫狂的地步,有时由于数额过多过大,次数过密过频,导致假报关单都不够用。有时一天要操作数笔交易,每笔数额从100万美元到400万美元不等。

一天如此巨大的流量,渐渐地,负责组织买汇所需人民币的伍老板有点力不从心了。尽管人民币和外汇交易是不断互相转换流动,但是有时一天的交易额数量巨大,他们手头的资金流实在是杯水车薪。杨炳昆一不做二不休,干脆以调剂外汇为名,直接撇开云浮市外汇调剂中心,利用云浮人行一个营业部账号,截取将近20个企业的人民币款项,总额达4亿多元,用于许志远公司兑换外汇。在那之后的短短几个月,杨炳昆透过云浮外汇管理局调剂给许志远的外汇高达4000万美元、3000万港币。

许志远这么个干法,显然是催命的做法。邱国建和高建明看在眼里,暗暗叫苦,一个虫子很可能毁掉整个地下钱庄的成熟生态系统。邱国建出面紧急召见了许志远一把,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大家好不容易把这行当经营得不动声色又有声有色,全靠圈中低调、淡定和严谨的地下规则,他们这么声势浩大,等于是把吸血鬼往太阳地里拉,迟早会出事。

但是,大家都是高人,武功本就差不多,一个走火入魔,其他人想把他拉出魔境,还真不是容易的事儿。许志远彻底魔障,根本不买邱国建的面子,心里还觉得老邱这是看他发展迅速,怕他抢了地盘,有点摆老资格压他的意思。因此,他一心沉醉于其中,该换挡换挡,该踩油门踩油门,峰回路转不减速。

邱国建一看这种情况,知道没法再继续合作下去了,否则自己也会被拖下水。于是,迅速脱离许志远的外汇供给,另谋他法去了。

人常说富贵险中求,却总是忘掉潮汕人的古训:钱来得太容易就要倒霉!也许,总有一天,许志远得出事儿。

2 不要命的骗税

许志远这边骗汇骗得风生水起,事实上,深圳还有一拨人也一直在忙着骗钱。不过他们不是骗汇,是骗税。

本来,出口退税目的在于降低本国商品的税务成本,从而换取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这样可以避免价格劣势给中国出口企业带来贸易损失。这是因为,税收本身具有主权独立性,各国都对自己国家的进口产品征税,同时也对国内企业产品的生产征税,这样,一旦发生跨境贸易,那么商品就会存在重复课税。

对于出口企业来说,生产和出口,在税收方面受两茬罪,自己的商品一旦出口到别国市场,面临着天然的不公平竞争。这种双重税收的负担,很容易让企业就活不下去了。

但是,出口企业所属的国家,也不能去干涉人家别国的税收主权,要求对方不收税。于是,对外搞不定的情况下,对内只好在本国商品出口离岸时退还出口商品在国内所承担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以尽量减轻本国商品的出口成本。否则,出口企业只能撂挑子。

实际上,这种政策无论是对国内出口企业,还是对其他国家,都是很公平的,因此,基本上世界各国政府都搞出口退税或免税,就连赫赫有名的WTO,也站出来对此规则表示万分崇拜,认为它是各国出口企业应享有的权利。尤其是在一国国内经济疲软、内需不旺的情况下,强有力的出口退税政策可以通过拉动外需来推动国内经济增长。

因此, 1985年,我国的出口退税政策也尝试性地低调出炉了。

但是,由于当时我们还没有设置增值税,出口产品的营业税和流转税等,都纳入了消费税系列,也就是说,退税率基本上杯水车薪,有点让出口企业尝鸡肋的感觉,对出口的刺激效果不是很明显。

然而,地下经营者的骗税行动却是与出口退税政策相伴而生的。

初期,一些有头脑、有关系的搞外贸的人很快就发现,仅仅拿着一张出口合同,就可以轻而易举地申请到出口退税,而没有口径去验证是否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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