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要比付人民币的或“眼观六路”的港澳同胞的为高。事实上,价格分歧的政策不限于外汇券的存在。例如在目前,飞机票价格仍有三级:本地人、港澳同胞、外籍人士各各不同;旅游或在国内雇用工人的价格,外籍人士所付的还是较高。
我曾为文分析,以价格分歧的办法来赚取外汇是可能的,但这可能性不大。换言之,没有价格分歧而能赚取较多外汇的可能性较高。但这牵涉到几个需求弹性系数的问题,不是经济学的内行人难以明白。起码在表面上,外籍人士付较高的价格使人有“多赚钱”【多赚外汇】的错觉;到如今,这错觉还是驱之不去的。
照常理推测,外籍人士当然不会像港澳同胞那样明目张胆地买黑市人民币。这是他们要付较高的真实价格的原因之一。另一原因是,他们不知道【或不懂得】使用外汇券购物是可以比使用人民币更大幅度地压价。我曾详述过:二币二价是同价,二币一价是价格分歧。在中国,二币二价,或使用外汇券时大幅度地压价是合法的。购物时使用外汇券比使用人民币可付较低的价钱,是反映黑市汇率的存在。严格地说,二币二价与炒黑市汇率是相同的。但前者合法,后者却是非法!中国能容许前者的存在,究其原因,就是外汇券的存在将黑色市场改为灰色,将非法的交易合法化了。
黑白分明的理论
不仅外籍人士因为有了外汇券的存在而增加了“无知”,不仅外汇券的存在使非法变成合法,而且连本地人及港澳同胞,也因为外汇券的存在而增加了计算汇率的困难。先以外币兑换外汇券,再以外汇券讨价还价,什么是真正的汇率,要多算一番才知道。这些因素促使外汇券成为一纸“灰币”。废除了外汇券,非法与合法就会变得黑白分明。中国的执政者是不可以视若无睹的。
取消了外汇券,中国的外汇及其他有关的经济政策一定会跟或同时更改。这些政策会怎样转变,主要的决定因素是在乎外币是否容许在国内自由流通。二者有重要的分别。
假若取消了外汇券后,中国容许外币自由流通【据说在深圳及珠海特区将可自由流通】,那么人民币及外币的不同物价,就一定会反映黑市的汇率。政府若对此置之不理,公价汇率就变得纸上谈兵,汇率管制有等于无。只有极端“无知”的人才会以外币按公价汇率兑换人民币。在这样的情况下,毫无作用的外汇管制是难以持久的。
另一方面,容许外币流通及自由议价,其含意的黑市汇率会因为没有外汇券的存在而变得极为明显。是否非法,见仁见智。但假若中国的执政者认为是非法而阻止自由议价的行为,这阻止就变成了价格管制。换言之,在容许外币流通的情况下,真正的外汇管制是需要价格管制来协助的。那是说,指明外币的物价而以公价汇率与人民币的物价挂,是价格管制;这样做,外汇管制就有了效能。
我们因此得到一个重要的结论:如果废除了外汇券后,外币可在国内流通的话,那么外汇管制若不取消,价格管制就会产生。然而,因为价格管制的不良效果明显,施行不易,而且与中国近几年来的政策背道而驰,可能性是不高的,我因此认为在取消外汇券后,只要中国能容许外币流通,外汇管制是难以持久的。
但假若中国不容许外币自由流通【据说特区之外的地区是会禁止的】,情况就远为复杂了。在有汇管及公价汇率的情况下,炒黑市的行为会应运而生,甚至触目皆是。这些明显的非法行为,政府当然要大举压制。这一压制,就肯定会把近几年来在灰色汇率市场下所发展的外贸、旅游及外资引进搞垮,甚至于“兵败如山倒”。
不妨设想一下:外贸要以公价汇率成交,半点水货也没有,自由的个体或集体的竞争贸易又要回到为政府所操纵的局面;下放了的一点权力,自去年四月收回了一半,余下的一半也要被收回了,生产岂会不下降吗?外来游客要以公价兑换人民币,这不仅等于物价上升,而且用剩了的人民币是否可以换回外币出境呢?若不能按公价换回外币,那么,入境时兑换人民币当然少换为佳,但“换”不敷支时却又怎么样,岂不头痛万分?若政府准许把用剩的人民币以公价换回外币,那么好些外客都会报称只用了“小量”而剩了“很多”,因为国内的“朋友”会托他们以人民币换外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