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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后现代经济--制度(6)(3 / 3)

计理论本身来说,应全面把握传统与前沿。转型的观点,是指从现代性向后现代性转型的角度审视机制设计理论。因为在我看来,赫维茨、马斯金、迈尔森代表的是机制设计中比较传统的观点,即现代性的观点。诺贝尔奖可以授予90岁的老人,但要跟踪前沿,就不适合以半个世纪前的理论为对象。许多介绍者在这方面都误导了人们,让人们误以为赫维茨、马斯金、迈尔森就是前沿。我认为在理解机制设计传统理论基础上,至少有两个前沿分支的动向,是应当留意的。

第一是基于互补性的机制设计理论。包括“凸博弈”刻画的“合作”带来收益递增机制的研究,资本市场机制设计与风险分摊理论,具有“溢出效应”的各个厂商的研发投入机制研究,空间经济学和城市经济学中的集群效应研究,生产过程协调与供销链协调的研究,等等。这些理论突破了委托—代理这种传统分层机制理论,突出了计算机网络带来的扁平化对机制设计(如流程再造)的影响。光看传统工业化学者的介绍,我们IT业人士对机制设计理论一定感到莫名其妙,因为净是些分层金字塔框架下的过时东西,不能与我们正在进行的流程再造的机制设计合拍,所以我们必须跟踪前沿。

第二是新公共管理、新公共行政、后现代公共行政理论中的机制设计理论。有传统学者指责三位学者有越出经济学边界的倾向,这点不必过虑。前沿趋势是电子商务与电子政务界限模糊化,因此经济理论与公共部门理论融合势在必行。只是赫维茨、马斯金、迈尔森三位的理论在这方面是落后而非领先。新公共管理学派的机制设计流行于克林顿、布莱尔时期,主旨是将私人部门的流程再造经验引入公共部门机制设计。新公共行政学派的代表是弗雷德里克森,他指责新公共管理学派的过时在于,把机制的服务对象理解为顾客而非公民,意思是在效率目标外,要加上公平、公正,这一点显然超越了马斯金和迈尔森两位(只相当于撒切尔夫人和里根时代的观点)的见识。后现代公共行政的机制设计更不用说了,觉得弗雷德里克森还不够前卫,要将机制设计出以“话语正当性”为核心的“一对一”的个性化效果。IT业人士什么时候能在机制设计的程序性部分体现以人为本的个性化效果,才算修成正果。

以后现代的观点看

如果从全新的观点,也就是后现代的观点看机制设计理论,对赫维茨、马斯金、迈尔森看得更多的是历史局限。

第一,切合语境是机制设计理论的发展方向。

赫维茨、马斯金、迈尔森的机制设计理论有个共同缺点,就是约束条件外生且不变。这将导向一种整体偏离环境和语境的理想化理论。不细查约束条件,很容易将机制设计混同于最佳制度设计,从而在实践中将导致水土不服,甚至冒教条主义、制度僵化的风险。在真实世界中,约束条件是机制的内生变量。这是制度经济学演进理论与学习理论的取向。从这个意义上说,机制是有限理性的。人们对机制设计的介绍普遍忽视了这一点。

信息化(后现代)的制度逻辑,强调变本身不变,将变本身制度化、机制化,即强调演进、学习、创新的内在重要性。我在《光明日报》上撰文分析过,只有在这个大前提下,机制设计才是“好”的。赫维茨、马斯金、迈尔森判断机制好坏的标准,从后现代角度看是不灵的。后现代机制设计的前沿趋势,在这方面具体是通过引入切合语境的方法,来系统矫治传统理论的偏差。

第二,以人为本是机制设计的未来价值取向。

机制是死的,人是活的,效率只是人的多种价值中的一种。即使拿经济价值来说,效率也不是唯一的,在未来甚至不是主导性的。

从后现代的观点看,个性化和差异性将成为超过效率的经济价值。什么是机制上的个性化呢?举例来说,花纳税人的钱少,但却能提供个性化服务,将来“一对一”电子政务就是这样。赫维茨、马斯金、迈尔森的理论完全没有照顾到这一点。

如何将个性化和差异性机制设计理论化,这个问题还没有在经济学领域得到实质性的解决,但实践发展却很快,实践走在了理论的前面。

阿兰·斯密德:《制度与行为经济学》,47页,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

同上书,47~48页。

同上书,51页。

同上书,13页。

萨缪·鲍尔斯:《微观经济学:行为、制度和演化》,11页,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

同上书,11页。

同上书,12页。

萨缪·鲍尔斯:《微观经济学:行为、制度和演化》,7页,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

同上书,9页。

萨缪·鲍尔斯:《微观经济学:行为、制度和演化》,9页,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

同上书,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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