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强调,“礼品范式强调的是为满足需求而给予的重要性,它是需求导向,而不是利润导向的”。“在商品交换中,合乎逻辑的行为是自我导向而非利他导向的”,而“馈赠者把对别人的满足当做对他自己需求满足的一种手段”。“与馈赠相反的是交换,在交换中人们根据得到的来付出,在这里计算和测量是必需的,而且必须在交换的产品之间建立均衡。而针对需求的给予,则只是在给予者与接受者之间建立纽带。对需求者免费馈赠,经常不需要计算……因为它基于的是质量而不是数量。”实际上,两者是相互渗透的。举例来说,网络交易中的诚信,就不是存在于使用价值之中,而是存在于交易者的关系网络中。诚信既不等价交换原则中体现,又是等价交换离不了的伦理背景。诚信像“豪”一样,你若对不起它,东西即使卖得没影了,它早晚也要回来找你算账。
原始礼品经济,后现代礼品经济,看起来隔着万水千山,但实际却是灵犀相通。在“寓于利”的等价交换原则之外,我们还看到了“义”这个“礼物之灵”。故荀子说:“义与利者,人之所两有也。虽尧、舜不能去民之欲利,然而能使其欲利不克其好义也。”
通过对话来对价
有没有一种框架,可以同时容纳汪丁丁案例中的三种情况呢?
对价,可能就是属于这样一种框架。
允诺与代价是否“真的”对等,并不是对价成立的绝对前提。只要双方“以为”对等,就可以成立。比如说,为一个小恐龙玩具,花了两倍的价。只要双方认为值得,对价就可以成立。如果一方认为不值得,而又必须成交,他们就要一直讨价还价到对价成立为止。一物多价是对价可以接受的。
既然“以为”对等不等于“真的”对等,这样就存在着允诺与代价不对等的情况。
从对价这个框架出发,上述交换情况就相当于:在前现代经济中,只要个别价值相等,而不管社会价值是否相等;在现代经济中,只要社会价值相等,而不管个别价值是否相等;在后现代经济中,又回到以个别价值相等为成交依据上来,但同时也充分通过社会价值进行权衡。
这里存在两个相反的对价运动方向:一是从前现代到现代,是从个别价值向一般社会价值的对价过程;一是从现代到后现代,是从一般社会价值向个别价值的对价过程。在前一种情况下,个人劳动到底有多少价值,要把它放到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个一般中去对价。在后一种情况下,社会必要劳动价值到底有多少价值,要放回到个人满足这个终极判断中评价,要把它相对化。在这里,对价就像对表一样,是本地时间向格林尼治时间看齐,还是让格林尼治时间向本地时间看齐,对出的价是不同的。
允诺与代价不对等,是能指与意指的关系。如果对价方向相反,意味着能指与意指的颠倒。
鲍德里亚用象征交换与符号交换的关系,揭示了工业化交换关系与非工业化交换关系(包括前现代交换关系与后现代交换关系)的本质区别。
关于符号交换,鲍德里亚认为,凡工业社会,不管是社会主义还是资本主义,交换的本质都是让个别价值对价到一般价值上去。这个一般价值、抽象价值,就是符号价值。所以市场交换都是符号交换,即都是把个别的使用价值通过抽象的一般社会必要价值“过滤”,去掉其个性以获得社会通行的资格。在这个过程中,个性、活性失去了价值。
至于象征交换,是一种价值取向相反的对价过程:不是个别价值失去自身,与一般的、抽象的、普遍的、机械的价值对表;而是相反,将任何一般价值换算回它本来的有生命的个别状态,以它符合活的此在的程度来评估其真正的价值。
西美尔用一种介于黑格尔和政治经济学之间的语言,在100年前就把类似的问题表述过一遍。在其《货币哲学》中,西美尔认为,货币的本质就是一种取消使用价值的个性,向一般价值对价的过程。首先,西美尔也有一个近似“对价”的概念:“交换是克服对象纯主观的价值意义的起因”,“在交换中,事物彼此相互表现其价值”。其次,他马上进入了“符号交换”的实质:“通过把一个对象与另一个对象交换,对象的价值被客观化”;“货币作为交换关系自主的表现,它将被需要的对象化为经济对象,并且建立了对象的可替代性”。到此为止,他已经把边沁的快乐偷换成可替代效用(基数效用与序数效用)这一历史旧案说得很形象很到位了。
交换与契约都是符码化的过程。社会契约论,是把个人自由转变成客观的自由、理性的自由、社会的自由,是一个理性化的过程。这上一种对价问题在于,事情还有另一面:有没有一种相反的契约,在个人把自己交付给社会之后,再从社会赎回自身--按照不可替代、不可通约的个人价值(象征价值)重新评判和扬弃社会自由,从而把社会自由扬弃成为一种与活的个人对价后的新的自由。这就是鲍德里亚要在象征交换中所做的事情。
鲍德里亚在这里遇到了语言的障碍。他如何表述一种与货币化相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