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读零零>>后现代经济> 第7章 后现代经济--价值(2)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7章 后现代经济--价值(2)(1 / 3)

效用价值论的价值重心也在“一”上面。反映在价值与效用的关系上,价值是多(快乐和痛苦的感觉是无法标准化的),而效用(标准)是一。从这个意义上说,价值(或“主观的效用”)与具体价值一样,都拥有“多”的本性;而标准效用与抽象价值一样,都拥有“一”的本性。价格同样反映的是这种同质、无差异、抽象的价值(即效用),以一般等价物的形式表现出来。

意义价值或者说后现代价值,与现代性价值中被过滤的具体价值和主观效用,在“多”这一点上具有同一性,表现为异质、差异、具体的价值;但意义价值的多与具体价值和主观效用的多具有本质的不同。

意义价值与具体价值、主观效用的区别

第一,价值水平不同。具体价值和主观效用是低级的多,是低于抽象价值和标准效用的多,表现为自然性(非社会化)、物性(对象化的自然)意义上的直接的多。例如,使用价值和物质欲望是被社会化否定的价值,只有经过社会化的改造才具有价值。意义价值是高于抽象价值和标准效用的多,表现为抽象价值和标准效用代表的仅仅是工具价值,而意义价值代表的是目的价值。意义价值以社会化价值为基础,但扬弃社会化价值,复归人本身。例如,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价值高于人的社会化价值,社会化价值只是通向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价值的桥梁和手段。意义价值使劳动力复归劳动,欲望复归需要。

第二,品种经济性不同。“多”意味着定制与个性化。未经过社会化的具体价值与主观效用,在成本上不具有经济性,在消费上不具有充分的选择余地。意义价值的“多”意味着大规模定制和网络中的个性化,在成本上具有品种经济性,可以为满足社会化的需求提供多样化的选择。

第三,把握方式不同。具体价值和主观效用可以通过经验感知(认知与实践),意义价值只能通过体验感知。经验和体验的主要区别在于理性的有无,经验在理性之前,不包括理性;而体验在理性之后,有可能包含理性(如建设性后现代主张通过本质直观来体验),也可能反对理性(如解构的后现代主张用身体感官来体验)。

第四,价值载体不同。具体价值和主观效用的载体是世界一(物体和人体),意义价值的载体是世界三(信息)。具体价值和主观效用简单系统(系统较低有序化程度)下的多样化,意义价值是复杂系统(系统较高有序化程度)下的多样化。

意义价值与信息价值

意义价值显然不同于信息价值。信息价值本来应指意义价值,但在以现代性为主要特色的信息经济学中,意义已经扭曲为信息产品的价值,重新纳入劳动价值论或效用价值论的分析,比如信息(产品)的使用价值、价值,或信息(产品)的效用。这就彻底脱离了意义价值在“多”意义上的本义,也脱离了“信息”这个词在源头上本来的意义(熵)。因此后现代经济学不采用信息价值这个概念,以免同现代性的信息经济学混淆概念。

意义价值不可通约。这意味着它可以交流,但不可以交换。交流与交换的区别在于,交流之后所有权未发生转移,而交换之后所有权发生转移。意义价值的这种性质是由劳动和需要的性质决定的,不同于劳动力和商品的交换。

意义价值的价格决定机制

意义价值可以转化为交换价值,其实现方式(运用中介的方式)是货币交换和语言交换的结合。

意义价值的具体实现,即转化为交换价值(价格)的过程,通过卡尼曼价值模型(价值是效用相对于参照点的得失)得以解决。

卡尼曼价值模型就相当于“两点定价理论”,也就是双系统理论,又叫“柏拉图模式”。这种模式认为,人类有“理智”和“感性”两架马车,如果说标准效用代表了理智这架马车,价值节点就代表感性这架马车。

这里的“两点”就是“个性化”和“普遍性”相结合,而在此点上人类已有100多年的彷徨:怎么可能有既来自“感性”又是“理性”的事物呢?哈耶克认为,有一种“知识”是自发形成的知识,西蒙称之为“有限理性”;卡尼曼则认为,这个东西在框架中形成,相当于一个框,这个框中包含了理性,但又不是绝对理性。未来的知识结构,不是形成一个不变的知识结论,而是要和当下的“值”反复地进行交换。

在意义价值转化为交换价值的过程中,品种的重要性凸显出来。以往的定价机制由数量与价格二维组成,意义价值的定价制度是由数量、品种和价格三个维度组成。品种是质而非量,品种的好坏、品质的高低因人而异,要通过语言来确定。将品种量化,将成为广义的质量,即由质转化而来的量。

意义价值的价格决定机制反映到现实中,就是一物多价和一物一价的出现。一物多价中的一物并非最终产品,而是产品模块(半成品),它可以有统一的标准效用,可以是一个价,但最终产品由于是通过产消合一实现的,因此并没有一模一样的最终产品,也不需要进行最终产品的比价,产品最终的个性化、异质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