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多年来,针对房地产业的大多数措施都是在抑制投机上下工夫,但收效甚微。虽然当年的“9·27新政”一度让投机客十分难受,但最终却因为金融危机的到来,让其因祸得福重新获得畅通的资金链,并在2009年肆无忌惮地吹大房地产泡沫。
打击投机的相关措施主要有:提高二套房以上的首付比例、提高利率、开征物业税、征收高额住宅遗产税。以日本为例,虽然房产持有人拥有土地私有权,但是其继承人却只能享有其中25%的财产,剩下的75%必须作为遗产税归政府所有。这就大大打击了一些人以房生财、留给后代的想法。但在物业税开征都困难重重的情况下,遗产税的征收更是没有可能,但是一旦房地产泡沫膨胀到无法收拾的地步,也难保中央政府到最后不使出这一招。
现实中经常使用的调控政策是提高二套房以上的首付比例,但是这一最常出台的政策却往往被架空,投机客、地产商想方设法钻政策的漏洞。虽然2010年年初实施了购买第二套以上住房首付比例上调至40%,但是房贷利率的具体上浮幅度权限却下放给了银行。利率是银行抑制投机性购房的主要工具,但以利益为第一追求的银行系统,却与房地产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就使得虽然首付比例提高,但是银行却极有可能通过利率手段淡化调控政策效应,来削弱调控政策的执行效果。
在2009年极端宽松的货币环境下,就有很多商业银行通过极低利率争相抢夺客户,而当时的政策要求银行必须要执行1.1倍的惩罚性利率。而如今,没有了监管系统的管制考核,就更无法保证银行会自愿主动地减少房地产信贷额度。提高首付比例的货币政策工具,我们难以相信其效力能够起到初定的效果。
银行、地方政府等利益主体对调控措施的阳奉阴违是房地产调控在前些年经常失效的主要原因。所以,打击房地产投机需要一揽子政策,而不是单一出拳。
谨慎推行农地入市
高地价将推动高房价。通过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来增加土地供给,来调控房价的观点正成为各方热议的话题。成都、重庆、浙江等地已经成为农地入市的先行者,以此逐步实现城乡一体,将包产到户的小农经济升级为规模效应明显的产业集群。资深评论家叶檀博士根据成都、重庆和浙江的试点情况将农地入市的核心总结为:“将来自宅基地置换后腾空出来的土地,用做工业用地和商业用地;原有农村土地流转后,吸引社会资本投资现代农业,大大提高土地经营效益。”
若是果真能够按照农地入市的核心概念推行下去,自然而然将增加土地的供给,并对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抑制目前房价高企产生一定的作用。同时,这也意味着中西部地区的农民将过渡为“就近就业”的农场或工厂的劳动者,而东部发达地区的一部分农民则有望成为小业主、农民企业家。
这是中国农村经济的未来和希望所在,也是中国城镇化发展的方向。以北京为例,北京的城市建设用地仅占全市土地的两成,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却占到了八成,其中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也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如果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能够入市流转,对于缓解北京的高房价自然能起到重大作用。这样一来,那些目前价格高高在上的城郊别墅将首当其冲,可能沦为仅是豪华级别的农家大院,价格自然会下跌。
但是,这一切的实现必须建立在有效解决土地财政、开发商囤地等导致地价暴涨的老痼疾的基础之上。否则,农地入市仍然会成为各个基层政府和开发商用以敛财的更大规模的牺牲品。
在农地入市的过程中必然会存在众多的“猫腻”,这些“猫腻”是中国农民的难以承受之重,最终牺牲的必然是农民的利益,而基层官员、开发商等相关利益集团又将成为新一轮土地盛宴的分享者。
更为糟糕的是,中国现行的征地制度存在诸多的致命性缺陷:【1】征地范围太宽,难以约束政府滥用征地权;【2】集体土地使用权及产权模糊;【3】对于政府违法征地及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行为缺乏有效的制裁救济措施。这三大因素会使部分农村集体土地入市之后,依然拍卖出畸高的价格,并且依然会有部分开发商继续囤积土地,如此对土地稀缺状况起不到根本性的缓解作用,从而难对畸高地价与房价起到有效的遏制作用。
除此之外,在目前的制度环境下,在农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过程中,农民几乎没有发言权,当他们的权利受到损害的时候,不仅得不到相应的补偿,更有可能遭到地方基层腐败官员的欺压。正如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蒋中一先生所言:“在没有非常确切的制度保障、统一的土地信息系统的情况下,对农地的控制和监督任务是难以完成的。”
实际上,中国农村的复杂程度和地区差异,远非学院派专家学者所能深刻体会的。资深评论家叶檀博士如此描述着复杂性:“中国如此之大,土地收入与农村情况各不相同,所以在农地入市这个问题上,至少绝不应该强求一律--不应由国土部发红头文件将各地土地交易价格固定--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