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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房地产泡沫破灭之后(1)(3 / 3)

1月,在北京后海荷花池畔的一个酒吧内,我与中国社会科学院的曹建海先生有过一次针对中国房地产企业性质的对话。他直言:“事实证明,中国的房地产开发商已经变为以‘剪径’【在偏僻小道上打劫过往行人财物】为主业。一个基本上不具备生产和服务功能的行业,凭借政府赋予的对城市房屋开发的垄断地位,居然获得了比包括建筑业在内的整个产业链高得多的利润,实在是令人吃惊。”虽然我对曹建海先生的一些言论并不十分赞同,但这一说法当时听起来倒觉得有几分恰当。

的确,设计由设计单位做,住房由建筑企业建造,开发商扮演的只是“中间人”或“皮包商”的角色。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曾经指出,中国有1\/3的房产商将囤地炒地作为“主营业务”,中国特色的房地产业的投机性由此可见一斑。美国的大房地产企业,不仅拥有设计、施工单位,甚至还有抵押公司,是实实在在做事的企业。反观中国的房地产企业,曹建海博士的“剪径”论也就有了几分道理。

看来,消失一些房地产商也绝不是什么不可以的事情,它们的所作所为远没有它们自己所标榜的那样高尚。市场经济讲究的是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任何行业、企业都不可能永远赚钱,特别是价格居然是所谓的“只涨不跌”。倒闭一些房地产公司,才能让他们从骨子里明白这个简单的道理【虽然他们多数都学过经济学】。同时,这亦是优胜劣汰规律的必然要求,现在的房地产商参差不齐,不乏浑水摸鱼之辈,必须通过经济规律的作用,完成房地产企业领域的新陈代谢。否则,这个行业面临的行业秩序极其混乱的局面就难以有明显改善。

破解地方政府债务危机

一年前令人担忧的大萧条已经远去,现在看来它只不过是经济学家口中的假设。而中国经济增速更是取得了8.7%的骄人成绩,而且中央财政赤字依然控制在国际警戒线附近,没有出现大幅度跃升。难道这个世界上真有免费的午餐?

2002~2009年,中国的地价、房价一路飙升,期间一直未出现像样的调整政策,尽管相关的调控举措接二连三出台,但是始终未能控制住大局,所谓的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暂时仍是理想。国家的房地产业调控措施之所以大多陷入了“空调”的尴尬境地,其中的一个关键原因就是地方政府在房地产市场中存在着巨大的经济利益。

房价上涨是保证地方政府利益的重要途径,一旦房价掉头向下,地方政府的危机也将随之出现。如果土地财政收益因为房价泡沫破灭而大幅减少,尤其是在没有了土地财政的巨额收益的情况下,不少地方政府就会面临理论上破产的风险,债务危机一触即发。

目前,地方政府承担着高额的负债,债务融资已经到了几近无法承受的地步。从国家层面来看,中央政府的财政赤字预计尚在国内生产总值的3.8%这一可控范围内。

但另一方面,地方政府的债务在2009年暴增。据中国银监会估计,到2009年年底,地方政府的债务将从2008年的1万亿元上升至5万亿元。此等规模,相当于2008年地方财政收入的200%以上,其中80%都是通过银行信贷获得的资金。这其中还不包括“隐性债务”,可见地方政府的债务已经远远超过了风险控制预警线。

国家审计署在2010年1月发布的年度工作报告中特别提示:要重点关注、严格防范地方债务风险,而与此同时在2009年的扩内需项目中,45%的地方配套资金没有到位。财政部2009年代替地方政府发行了2000亿元的地方政府债券,但实际上地方政府通过地方融资平台举债的行为早已经开始。

美国西北大学史宗瀚教授从数千个信息来源搜集了数据,包括监管文件、债券评级报告以及政府银行合作协议的新闻发布。据他估计,2004~2009年年底,中国地方投资机构的借贷总规模为1.6万亿美元左右。这个数据绝非精确值,因为级别较低的政府实体和小银行的放贷难以跟踪。

虽然我们无法准确估计地方政府债务余额究竟是多少,种种版本的数据都有着其内在的演算逻辑。但至少可以肯定的是,几乎所有能搜集到的数据和事例都表明,地方政府债务危机的严重程度已高于此前政府的预计。纵使是以最小的1.6万亿美元计算,地方政府负债也达到了2009年国内生产总值的三成,相当于外汇储备的七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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