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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房地产泡沫难以为继(2)(1 / 3)

让我们粗略看看2009年土地价格是怎样的疯狂,以及这1.59万亿元的土地出让金政府是如何拿到手的。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242%的溢价率艰难地拿下北京广渠门外10号地。华美地产有限公司披着“祁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外衣,经过125轮的竞价,在13家竞买开发商的你争我夺之中以122.9%的溢价率拿下通州区九棵树大街地块。

而2009年被新闻界和地产界称之为“最牛地块”的广渠路15号地的竞争更是热度惊人。经过97轮的激烈角逐,该块地却最终以40.6亿元的天价被横空出世的“黑马”--中化方兴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方兴】收入囊中,溢价率高达146.51%。在扣除1.5万平方米的廉租房面积后,楼面地价达到每平方米15313.7元。

在当日的竞拍现场,面对各路豪强,“黑马”中化方兴毫不犹豫地步步紧逼,向来以“不差钱”自居的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也不得不在39.5亿元的价格止步,无奈地在小本上写了一个“停”字,以示意坐在身边的SOHO中国总裁阎岩停止举牌。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一位高管也曾经无奈地表示:“我们参加了广渠路15号地块的现场竞价,但还没来得及举牌,报价就已超过我们预期的上限了。”当时竞争的激烈程度可想而知。

纵使是在2009年年底,中央政府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楼市新政,宏观调控的意图十分明显的情况下,仍然有大量地产开发商出手炒作房价。动辄200%、400%以上的溢价率,让“最牛地王”快速被替换着。

一边是我们要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一边是土地财政力促房价上涨,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如果地方政府仍坚持土地财政政策,那么,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就可能在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政策面前土崩瓦解。

2009年的最后十多天,财政部、国土部等5部委相继出台了“营业税优惠政策”调整、“国四条”,并加强了对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监管。其中“分期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首次缴款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让款的50%”成了开发商和媒体圈最为关注的焦点,因为这些措施如果贯彻得力,足以让房地产企业的现金流面临巨大的考验,部分企业甚至有可能面临资金链断裂。

然而,正如前文提及的,土地出让金历来是地方政府的第一大财源,2009年全国70座城市土地出让金收入同比急涨的火暴,只会进一步增加新一轮“以地生财”的热情。

正如经济学家谢国忠所言,“中国地方政府的收入依赖于房地产市场,这使得形势更为严峻。每隔大约5年时间进行换届选举的地方政府官员,在活跃房地产市场,从而将地方政府收入最大化方面有着强大的动机。这种政治动机为巨大的房地产泡沫的成长埋下了种子”。

说到底,土地财政之所以生命力无比旺盛,是与目前的官员政绩考核体系密切相关的。从目前的财政收支结构来看,非土地渠道获得的财政收入,中央政府占据了绝大多数的份额。地方政府的主要收入则不得不依赖卖地和收费、罚款等非正规渠道。以2009年为例,不少地方的收费、罚款占地方财政收入比例高达30%,土地出让金以及与土地有关的税费等占到地方财政的40%以上。因为这个原因,地方政府在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公共服务的时候不得不依赖卖地收费的模式来维持运作。

而其中卖地的收益最大,因此地方政府屡屡高价卖地,加上炒地囤地的多为具有国有企业背景的大地产商,且买地资金主要来源于银行系统,因此地价呈现上文所述的疯狂也就不难理解了。

然而,卖地的灾难性后果是难以想象的,这个模式也是不可持续的。比如某城市的规划面积是60平方公里,现任的市委书记王某一任五年共卖掉了20平方公里,接下来五年李书记卖掉40平方公里,出让期为70年。也就是说前两任书记已经把后面12任书记可以卖的地都卖光了。

那之后60年的财政收入怎么解决?如果财政体制不进行改革的话,后果将是灾难性的。

2.开发商囤地坐收无风险暴利

与地方政府和开发商疯狂炒地相映成趣的,则是开发商大规模囤地而不进行房地产开发的怪现象。潘石屹就表示,“中国有很多房地产开发商囤积土地、倒卖土地,却不盖房子,这样的开发商大概占到1\/3左右”。而数据也显示,截至2009年第三季度末,全国排名前10位的上市房地产企业囤地规模已经达到3亿平方米。

中国的土地转让模式相继经历了协议批地和“招、拍、挂”模式。在协议批地的年代,一些背景较深、官方资源丰富的开发商常常通过非常规手段,以极其便宜的价格获得土地并囤积起来。

而到了“招、拍、挂”阶段,这些早年囤积了大量土地的开发商开始减少开发量,从而导致住房供不应求而拉高了房价。即使在2006年、2007年,不少城市中很多楼盘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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