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1月
居民小区里的经济学
小区、物业这两个名词越来越多地被城市居民所熟悉。从过去居住拥挤吵闹的大杂院搬进如今整洁宁静、功能齐全、三季有花、四季常青、公园般的居民小区,其舒适与幸福不言而喻。回首儿时泥泞、污浊、常常能听到吵骂声的环境,不由得感叹“换了人间”。
随着居住时间的延长,理性的思维让我感到某些美中不足。
颠倒的“主仆”关系
在居民小区管理中,不用说业主是主人,由于小区服务如防盗及公共场所的清洁带有公共品的性质,不能由个人单独生产与消费,所以,业主采取集中缴纳物业费,委托物业公司统一提供居民所需要的公共品代为管理的做法。对物业公司这个花钱雇用的“仆人”,业主完全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发号施令,甚至可以招之即来,挥之即去,业主有权自由选择服务好、收费低的“仆人”。
然而,在我居住的小区,“主仆”关系完全颠倒,“仆人”主动,“主人”被动,“仆人”提供什么样的服务,收取什么样的费用,“主人”没有发言权。物业公司反“仆”为“主”,取而代之的招数是让“主人”虚化。我所在的居民小区其物业公司是小区房产开发商的下属企业,业主购买了房产,便被捆绑上了它的物业公司,除了剥夺业主的自由选择权外,还想方设法推延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时间。居民入住已经两年有余,业主委员会至今没有成立,结果是对小区居民个人微弱的呼声,物业公司大可不必理会。
没有业主委员会的监督与讨价还价,居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经常求告无门。如开发商将小区的地下开发成大型超市,地下超市废气不作任何处理直接向小区排放。居民一而再,再而三地抗争,环保部门再三干预均无成效。开发商采用的是游击战术,吵得紧就封,吵得松就放。白天封,晚间放。群龙无首的业主几经抗争心灰意冷。搭便车的激励使集体行动很难得到组织,很难得到维持。时间一长,业主也听之任之了。
再有,小区独立为居民供暖。煤价上涨,其供暖的质量与数量均大打折扣。大连市政府规定,室内温度在16℃以下可以举报。入冬以来,我家的温度经常在12℃以下,举报到有关部门,回答需要物业公司测温记录以作为处罚依据,物业公司回答是:“我们不能参与此事,领导说这不是我们的事,供暖公司是另一个部门。”小区供热不足,本是维护业主权益的物业公司应该主动监督及协调解决的分内之事,现在“主人”将“仆人”分内之事做了,请“仆人”实事求是地见证一下,竟遭到“仆人”拒绝。什么样的制度让业主花钱去雇用这样吃里爬外的“仆人”?
排他性的拾荒权
物业服务虽然让业主寒心,但物业公司赚钱的手段却可圈可点。虽然没有做到点石成金,却做到了让垃圾生钱。
垃圾生钱不是物业公司的发明。城镇居民生活垃圾中有很多可回收的物品,它们养活了一群没有其他技能、在城市讨生活的弱势群体。在我的家乡,他们被称做“捡破烂儿的”。传统捡破烂儿的方式具有一定的破坏性。且不说在翻捡破烂儿过程中造成垃圾四散凌乱,同时由于拾荒者之间的无序竞争,出现无效的劳动。同一堆垃圾,被重复翻捡若干次。竞争遵循“先到先得”和“弱肉强食”的规则。弱小的拾荒者常被“破烂儿王”欺压。此外,更有拾荒者模糊了“捡”与“偷”的边界,顺手牵羊的事件也屡见不鲜。
我家所在的居民小区的创新之处是出售排他性的拾荒权。小区物业将整片小区垃圾作为生财的资源运作,将原本自由竞争的拾荒转化为垄断,获取排他性拾荒权的拾荒者,须付出两类成本,其一是货币,每年向物业公司支付500元;其二是劳动,拾荒者每天要定期无偿地将垃圾装袋集中。物业公司每年不但有500元的货币收入,且节省了处理垃圾的费用,真是一举两得。由于产权清晰、职责分明,物业公司又节约了监督费用,居民区治安状况也大大改善,而由于居住小区住户比较富裕,且多为与文字打交道的文化人,其垃圾的含金量不低。我几次与拾荒者攀谈,发现获得拾荒垄断权者精神愉快,干劲十足。由于其与物业公司签订了长期合约,其诚信度也高。
实践出真知,物业公司出售排他性拾荒权的做法实为超越书本的制度创新。
公共绿地的产权变迁
现代居民小区的一个特点是拥有大片的公共绿地。草木繁茂的绿地与点缀其上的亭台楼阁构成小区的园林景观。公共绿地与小区内其他服务设施一样,归业主所有。在我们购买住宅时,也购买了与其配套的公共绿地等相关产品。这些设施与住宅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相容产品。它既不是开发商的恩赐,也不是开发商的促销手段,而是产品本身。其产权非常清晰,归小区业主共同所有。
开发商为了顺利地出售一楼住宅,将本该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的部分绿地,转化为归一楼业主排他性占有的庭院,该种做法无疑导致相当多的非一楼业主强烈的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