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狐疑的时候,突然间,他发现30米外的堑壕里,密密麻麻的手榴弹呼啸而起,天空像飞过一群麻雀。日军工事被一举摧毁。
3600颗手榴弹在一场战斗中也许算不了什么,但在两分钟之内,在如此狭小的面积上,3600颗手榴弹所产生的杀伤力,却是非常可怕的。
政委赵刚被李云龙独特的“集中火力”打击一点的战术所震撼,心想,这个毫无军事理论的李云龙是个天生的战术家,看来在战争领域内,理论是苍白的,丰富的战争实践才是重要的。都梁:《亮剑》,北京:解放军文艺出版社,2005年。
小说的描写虽然有些艺术化的成分,但对于我们理解集中兵力原则却是一个最漂亮的注解。
事实上,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战争史上,集中兵力打歼灭战的案例数不胜数。从秋收起义开始,毛泽东就坚持缩小起义的范围,反对遍地开花,主张集中力量在湘中暴动。井冈山斗争时期,他又运用这一原则粉碎了国民党军队的多次围剿。依靠集中兵力的战法,红军屡战屡胜。毛泽东总结说:“我们的经验,分兵几乎没有一次不失败,集中兵力以击小于我或等于我或稍大于我之敌,则往往胜利。”
我们将这种“以众击寡”,“以相对之强攻击绝对之弱”的军事战略用更为通俗的概念来表达,那就是“尖刀原则”,即选择战略的节点,以绝对超过主要竞争对手的资源,实现重点突破。
在此,我们举两个例子,让大家感受一下“尖刀原则”的有效性。
在解放战争中,定陶战役是一次经典的歼灭战战役。
1946年9月,国民党军集中了14个整编师、32个旅共30万人,进犯冀鲁豫解放区。两军在山东省定陶地区相遇,展开了决战。
毛泽东指示晋冀鲁豫野战军:“凡无把握之仗不要打,打则必胜;凡与敌正规军作战,每战必须以优势兵力加于敌人,其比例最好是四比一,至少是三比一,歼其一部,再打另一部,再打第三部,各个击破之。”
刘伯承和邓小平指挥了这次战役。刘伯承对歼灭战有更为通俗的理解,他经常给其部下讲一个故事:“成都有条坡路,一只狼隐蔽在坡路附近。当一个推平板车的人推到半坡时,那只狼一下子跳出来,照准推车人的腿上咬去。推车人放也放不下,跑也跑不掉。”
刘伯承认为,“狼的战术”就是善于捕捉战机和找准敌军的弱点,然后一口一口地把敌人吃掉。定陶战役可以说是运用“狼的战术”取得成功的一个典范。
通过分析战争形势,我军发现国民党军虽然强大,但是,兵力却并不集中,总共分成了六路,每路只有一至两个师,而且指挥不统一。我军主力虽然只有四个纵队五万余人,敌军六倍于我军,但只要集中兵力各个击破,就能瓦解国民党军的攻势。
刘伯承和邓小平的作战原则是,不仅要打敌人最弱的,还要打敌人最痛的。结果,整编第三师被他们选中了,其师长赵锡田是蒋介石的嫡系,狂妄自大,好大喜功,认为自己是“王牌之首”,战斗力却是最弱的。而如果打掉了他,对敌军的震慑力也最大。
我军先以少量兵力和地方武装钳制了国民党军队其余五路的敌军,然后集中主力九个旅对付敌军整编第三师的两个旅,从兵力上形成了四倍于敌的优势,并最终将其全歼,首战告捷。
其后,又集中优势兵力相继全歼整编第四十七师两个旅,消灭整编第四十一、第五十五、第六十八师约一个团的兵力。最终,我军以三千余人的伤亡代价歼敌三万余人,将国民党军的进攻彻底粉碎,取得了定陶战役的胜利。
定陶战役胜利之后,毛泽东写了《集中优势兵力各个歼灭敌人》这篇文章,把定陶战役作为“集中优势兵力,各个歼灭敌人”的战争典范。从此,这成为解放军的一个经典作战原则。
“集中优势兵力”这个“尖刀原则”在解放全国的总决战中也发挥了关键性的作用。
1948年,洛阳之战。
蒋介石的嫡系部队青年军十八军,是在蒋介石的支持下一手经营起来的最大的本钱,在整个国民党嫡系部队中,它是一支装备比较精良的军队,号称国民党军队五大主力之一。他们在这里集结了两万人的兵力,自恃工事坚固,弹药充足,士气旺盛,誓与解放军决一死战。
这是一场空前的攻坚战。
十八军以为自己的城池固若金汤。
但是,他们估计错了。
他们没有想到,人民解放军为了解放洛阳,制服顽敌,在最短的时间内,几乎集中了中原战场的所有火炮和所有兵力,以十万大军之众对两万守军之寡,以雷霆万钧之力攻下洛阳。
《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概况》中记述到:“一九四八年三月十四日,人民解放军攻克洛阳,歼敌一万九千余,活捉敌青年军整编二○六师少将师长邱行湘。”
邱行湘被俘后,本来特别不服,但是在关押期间他认真研究了毛泽东著作,当他读到“先打分散和孤立之敌”“每战集中绝对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