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需要不同范围的主体来协商解决。无论哪个层次的社会问题,一旦具有公共性,就不能没有政府参与,同时又不能单纯依赖政府。现代公共问题的复杂性决定了它的有效解决必须通过政府公共组织和非政府公共组织的通力协作与责任分担。一些地区性和全球性的公共问题,单靠各国政府的努力也不能有效解决,必须同时依靠国际贸易组织与国际性的社会合作组织的配合协作方能找到解决的办法。换言之,现代公共问题的有效解决,不能再因循单靠政府行政管理的老路,而必须树立公共管理的理念,寻求在市场、社会和政府之间作出合理选择的新途径。
(二)公共选择理论与公共管理理念的确立
公共选择理论(publicchoicetheory)又被称之为公共选择经济学或政治的经济学(EconomicsofPolitics),其理论指向主要是对非市场决策的经济学研究,或者说是对政府决策过程的经济分析。作为介于经济学和政治学之间的交叉理论,公共选择学派运用经济学理论来分析政府如何依据政治程序来进行公共物品的决策;作为一种选择,公共选择是特指与个人选择相区别的集体选择,是人们通过某种制度安排集体决定公共物品供给的决策过程,是~个通过某种机制将个人偏好转换成经济行动的过程。
与企业的“利润最大化”相对比,公共选择强调政治家的“选票最大化”这个行为因素;与一般市场中的个人分散化决策不同,公共选择是一种资源配置的非市场集体决策形式。由于在现实中,大部分公共物品是由政府提供的,大部分公共选择是以政府的名义做出的,因而公共选择本质上是一个公共决策的政治过程。在这个层面上,公共选择的理论和理念与公共管理的理论和理念十分接近。由于政府职能转变在理念上就是变传统的行政管理为适应现代市场经济要求的公共管理,因此,在公共管理的视角上,引入公共选择的理论、手段和方法,进行管理职能的重构和管理制度的创新,无疑可成为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路径。
1.公共选择与公共管理要素的一致性
公共选择包括参与者、选择方式和选择标准三个关键要素,而公共管理同样具有这三个要素,而且它们在价值取向上具有一致性:其一是参与者的多元性。在民主的社会体制下,公共选择的参与者除了选民、议员和政府公务人员外,工商企业、同业工会、非营利组织等都可成为参与的主体;参与选择的主体可以是通过选举、任命或雇佣的方式参与,也可以是自愿参与。这与公共管理主体的多元化和参与方式的灵活性是一致的。其二是选择方式或决策方式的多样性。
选择即决策。公共选择要求人们按既定的规则程序和决策目标选用多样性的决策方式,如一致同意、多数决定、否决投票等不同方式。
公共选择理论一般把选择方式区分为直接民主制选择和代议民主制选择,根据选择类型决定具体的选择方式即投票方式。公共管理决策也是根据决策的重要程度、涉及范围的大小和决策的体制机制来选择不同的决策方式。其三是选择标准的对象化。所谓选择的标准,即做出这种选择而非那种选择的理由。譬如是基于效率的还是基于公平的考量,是公共政策改进还是社会政策改良的设计,是针对政府组织还是针对非政府组织的评估等等。选择标准的对象化是公共选择和公共管理都需明确的前提。
2.公共选择与公共管理理念的相容性
公共选择理论的前提是理性经济人假设。认为包括政府官员在内的所有人都是理性的自利主义者。经济人理性的理论预设,使得公共选择学派视整个社会为一个利益博弈的“泛市场”。在理念上,公共选择理论把政治舞台也理解为一个“政治市场”,把选民、官员和政治家视为政治市场中的利益博弈者,把选票视同为货币。认为在政治市场中,选民手中的选票相当于经济市场中消费者手中的货币;人们用选票在政治家那里购买了享受公共服务的权利;而政府官员则是被雇用的作为政策职业执行者的理性经济人。
公共选择理论影响的广泛性在于其理论的彻底性。彻底到把政治也回归到市场,将政治主体同市场主体等量齐观,认为政治家并不比企业家有更多的理性。公共选择理论认为:良好的规则和制度造就经济理性和政治理性,恶劣的规则和制度引致商业腐败和政治腐败;在利益博弈规则、集体选择规则,规则决定理性、制度培育道德这一点上,“政治市场”与“经济市场”并没有实质性的区别。
不容忽视的是,对公共选择理论的质疑和驳难也集中在其理论的“彻底性”上。因为公共选择理论“彻底”到抹杀了政府与市场的区别,模糊了公域和私域的界限。经济人理性预设对以“公共精神”相标榜的政治道德和公共伦理无疑是一种嘲弄;对以人性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为研究基石的政治学科本身也无疑是一种挑战。毕竟,对人性善的期许和对人性恶的鞭挞已构成了哲学社会科学几千年的传统,不是一个公共选择理论所能轻易取代的。
世界上最重要的东西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