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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国际化“千里不解鞍”,灰度妥协更显智慧(4)(2 / 3)

通公司决定将事情捅大。富士通向AT&T、思科、朗讯、北电网络以及Tellabs等电信设备企业广发信函,称朱宜斌也同时“窃取”了这几家公司的部分产品信息。

收到律师函后,华为员工朱宜斌则解释因为首次参加这一美国展会,并不知道展会上禁止拍照,同时他否认打开了富士通产品的外包装。为了息事宁人,华为不得不辞退朱宜斌。

富士通已经将没收的数码相机存储卡以及笔记本电脑提交给了美国联邦调查局。斯科菲尔德在信中表示:“由于我们产品信息的敏感性,最合理的解释就是华为的这名员工当时的确进行了非法行为,而这种行为是富士通或者其他任何一家公司都不能容忍的。”

不过,事情的发展并没有富士通想象的那么严重。富士通因为证据不够充分,并没有向华为提起诉讼,而美国联邦调查局也没有就此发表评论,没有联系过华为。华为回应说这一“商业间谍”事件纯属误会。

在这封律师函的背后,其实表现了富士通的担心与恐慌。因为,从2000年开始,华为取代富士通成为亚洲光网络市场份额第一,并保持了四年。整整四年,富士通处心积虑,寻找一个好的把柄,对华为进行战略牵制。2004年,富士通正好在美国展会上逮住了一次千载难逢的机会,所以华为的员工朱宜斌成为富士通与华为白热化商战中的牺牲品。

富士通状告华为是一种竞争手段,目的不在于一场官司的输赢,而是要毁坏华为的国际形象,将华为“妖魔化”,阻挠华为与其他运营商合作。不过,富士通的这种想法完全是一相情愿。2005年6月,华为与富士通再次争锋BT的百亿元订单,结果华为还是靠实力胜出了。

【摩托罗拉的诉状】

2010年7月20日,摩托罗拉向美国伊利诺伊州北区联邦法院递交诉状,控告华为在2001年至2008年间窃取其商业机密。华为回应说,华为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技术大多都是自主研发,并没有窃取他人的商业机密。

同月,诺西宣布以12亿美元收购摩托罗拉的无线网络业务资产。此收购一旦完成,诺西将会成功赶超华为,成为全球第二大电信设备商。从2000年开始,华为就为摩托罗拉代工无线网络设备,摩托罗拉的无线网络产品中使用了华为大量的专利技术。诺西收购摩托罗拉后,就可以名正言顺地使用华为的技术。所以,华为开始反击。

2011年1月,华为一纸诉状将摩托罗拉与诺西一同告上了美国伊利诺伊州北方区法院,直指诺西收购案中将涉及华为的知识产权。

2011年2月底,法院作出裁决,禁止摩托罗拉向诺西转移华为的保密信息,并要求摩托罗拉聘请独立第三方对华为的保密信息进行删除检查,并允许华为对诺西维护摩托罗拉设备的服务记录进行审计等。

为了不把事情闹大,双方都有和解的意向。2011年4月13日,华为和摩托罗拉共同发表声明,宣布双方已就所有未决诉讼达成和解,华为获得摩托罗拉的相关赔偿。

华为与摩托罗拉和诺西达成协议,同意摩托罗拉向华为支付转让费后,将摩托罗拉与华为之间的商业合同转移给诺西,使诺西获得和使用华为的保密信息,为摩托罗拉通过华为产品和技术在全球部署的网络提供服务,从而解决对摩托罗拉和诺西的指控。

原来,华为和摩托罗拉曾是亲密朋友。因为这场专利案,它们之间已经建立起的十年友好商业合作关系一度陷入僵局。最终得以和解,双方相当满意。和解后,华为和摩托罗拉继续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摩托罗拉同意赔付华为一定金额的专利转让费,业内预估转让费应该超过2亿美元。这意味着,摩托罗拉已经承认了华为的知识产权,这是对华为的品牌形象、专利实力与商业操守的肯定。

【来自国际市场的政治滤镜】

被指“间谍公司”“危害他国安全”“政府活动工具”,华为过去在某些国家的遭遇,可以说是很不公平、很不合理。不过,单一的商业组织无法与整个国家的政治力量相抗衡,所以华为在云时代的升级过程中,进行国际化突围不仅需要高端技术和优质服务水平,还需要高超的商业智慧和公关艺术。

华为进入国际市场,原本是以商业公司的名义进行一些收购、建厂和产研销活动,不过,有一股势力总是与华为对着干,那就是来自国际市场的政治滤镜。这个政治滤镜即地方保护主义,说得严重一点就是“反华情绪”。最近华为遇到的政治滤镜一个是美国的“国家安全说”,一个是印度的“间谍软件说”。

从2001年华为在北美拓展市场算起,可以说在美国少有建树,问题的关键不在华为,而是美国政客的干扰。这些美国政客动辄以“国家安全”为由,拒绝中国企业登陆美国市场,如中石油在2005年尝试收购优尼科却因受到美国国会的干扰而以失败告终,又如在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的“严格审核”下,报高价的海尔在2005年也不得不退出竞购美泰的交易。

【美国的“国家安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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