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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做人做事要通晓“情、理、法”(3 / 3)

面交易,然后进店报账。这种情况是被允许的。

下属不可自主变通

下属碰到了一些需要变通的事情,可以自主进行变通吗?我认为,下属不可以自主进行变通,因为下属的想法跟上司常常不一致。

作为下属,要变通一定要请示自己的上司。上下级之间看法不同是常态,变通必须要获得上司的理解和同意,并把人情留给上司做。把人情让给上司,让上司去变通,上司就无从责怪下属。

如果下属头脑简单,认为上司同意变通是给自己面子,就自行变通了,上司就会觉得这个人不够意思——把人情留给自己,对上司有什么好处?

下属应该这样说:“好,您同意,我让他来跟您谈,人情您来做。”

上司:“不用搞得这么复杂。”

下属:“一定要这样的。”

下属出去就告诉对方:“这是我们老板通融的,我是不可以的。”

于是上司就会很赏识你,以后就会很放心地让你去做事。

如果事情很急,又需要变通,并且来不及跟上司请示,下属该怎么办呢?事后要向上司报告。希望大家树立一个观念:大小事情都要让你的上司知道,这样做他会对你非常放心。有时间先报告,没有时间,可以先斩后奏。即便先斩后奏也一定要奏,否则自己就会被斩了。

不能变通,要求得理解

如果遇到一些无法变通的事,该怎么办呢?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向对方说明:自己真的很为难,已经想尽办法了,还是不行。在这种非常情况下,表达出诚意很重要。对方看到你的诚意,就很容易谅解你。

继续以上例中的店员为例。这位店员平常都可以变通,突然有一次他跟你讲:“平常我都给你方便,因为你是老客户。但是今天正好有领导检查工作,他死盯着我这块,我今天实在不方便,你一定要理解我。”客户最后一定会说:“没有关系,不会让你为难的。”

中国人是很好说话的。只要合情合理,大家都能理解。你不能刁难他,你刁难他,他就不高兴。有时候我们觉得,自己有理就可以理直气壮,这是不对的。很多店员都理直气壮,不是客客气气的,客人就不买他的账。

合理合法之外,还要考虑后遗症

有时候即使向上级请示过了,合理也合法,但变通不可避免地会存在一定的隐患。也就是说,如果不按照规定做,就很难说最后会不会产生什么问题。其实,即使按照规定办事也不是绝对没有问题。

老板:“你为什么这样做?”

干部:“我都是按照规定做的。”

老板:“你明知道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你放着活人不用,却去迁就那些死的东西,你存的什么心?”

这就是按照规定做却挨骂的事例,也是一种普遍的现象。

员工们要问:作为员工,是按照规定做风险更小,还是多变通一些风险更小?我认为,多变通一些风险会更小。因为中国人是善变的,天下事没有不能变通的,不变通实际上就是刁难! 这才是中国哲学。

此外,特别提醒你,在法令许可的范围之内,才会合情合理,如果超出法定范围,坚决不要干。

既然天下事皆可变通,那么,我们应该怎么变?应在一定的框架范围内变——规矩是方,变通是圆。考虑事情时是外方内圆,处理事情时则是外圆内方。也就是说,一方面是法、理、情,另一方面是情、理、法。

外方内圆、外圆内方,说起来只是简单的八个字,但是要想把它做好,需要一辈子的修炼!要想做好这八个字,开始时的确很难,但是它值得去学,值得修炼。起初难,往后会越来越容易、越来越轻松。年轻时多受一点磨炼,年纪越大反而越轻松;如果年轻的时候日子很好过,年纪越大反而越难过。这是一个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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