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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国运纪事(17)(2 / 3)

专制办法,将尽天下之文武吏皆附属于百十议员之下,是无政府也!”最后,他指《天坛宪法草案》是有人图谋破坏、倾覆民国而作,是违背共和政体的,影响于国家兴亡治乱关系极大。他要各地文武官员与他利害与共,攻击宪草。

此电发出后,各省都督、民政长等都心神领会,纷纷复电响应。10月28日,直隶冯国璋和刘若曾通电指责国民党人“肆毒宪法”,要求修改宪法草案。浙江都督朱瑞和屈映光通电要求修改宪法,扩充政府权力,说什么“非有强有力之政府,必不足以振兴内治,抵御外侮。欲强有力之政府,则断不可使行政权横受国会束缚”。河南张镇芳通电说天坛宪草是暴民专制之宪法,要求开除国民党籍议员,停止国民党人被选举权。湖南汤芗铭通电说:“以行政一部为国会附属品必致国亡种灭。”他要求袁世凯毅然独断,解散国会,切实搜捕乱党,以断根株。10月31日,张勋通电指责宪法草案“谬点甚多,摘不胜摘”,只有立即宣布作废,并解散国会。最后他表示“勋虽不才,诛锄叛逆,以身捍国,虽冒万死所不辞焉”。此外,广东龙济光、江西李纯、广西陆荣廷、云南唐继尧、贵州刘显世及湖北黎元洪等都通电附和,几天之内即有数十通,都以修改或取消宪法草案作引言,肆意诋毁国民党和国会宪法委员会,而且大都主张立即解散国民党,取消国民党籍议员资格,有的则干脆主张解散国会和宪法起草委员会,而由袁世凯“察纳众言”,另定“********万世不易之宪法”。

10月30日袁世凯令护理黑龙江都督兼民政长毕桂芳调京办理交涉事宜,任命朱庆澜为黑龙江护军使兼署黑龙江民政长。

本月康有为三拒袁世凯之邀袁世凯就任正式大总统后,想招揽康有为用儒教收揽人心。袁世凯一面让梁启超向康有为转达此意,一面电驻日公使馆转康有为,请其速回国。康有为当时已启程归国奔母丧,到香港时收到袁电,当即回电拒绝,表示无心预闻政治。袁世凯又电广东都督龙济光转康有为请康到京以备顾问。康回电以守孝、衰病为由拒绝北上。袁世凯又发出第三电,言词恳切,“正人心,培国本,绵力所逮,敬当共赞”。这时,梁启超写信给康有为,建议再复一电。康三复袁电,仍拒绝入京,却提出“拜孔、说经、厚风化、正人心”几项建议。康有为再三拒绝袁世凯之邀,表明他不甘居于袁世凯之下为其效力。不久,康有为出任孔教会会长,以孔教为幌子,伺机复辟。

11月

11月1日袁世凯明令特赦欧阳武,“念其此次犯罪出于迫胁,与甘心从逆者有间,且束身投案,心迹尚有可原”。

11月3日袁世凯公布《国籍法施行细则》,凡15条,其中规定有关取得********国籍、出籍、复籍等细则。

11月4日袁世凯下令解散国民党,取消国民党议员资格命令以警备司令官“查获乱党首魁李烈钧等与乱党议员徐秀钧等往来穆密、鸿密各电数十件”为国民党谋乱证据,说其中:“最为我国民痛心疾首者,厥有数端:(一)该各电内称李烈钧谓联合7省攻守同盟之议,是显以民国政府为敌国。(二)中央派兵驻鄂,纯为保卫地方起见,乃该各电内称国民党本部对于此举极为注意,已派员与黄兴接洽,并电李烈钧速防要塞以备对待。是显与民国****为敌兵。(三)该各电既促李逆烈钧以先发制人,机不可失,并称黄联宁皖,孙联桂粤宁为根据,速立政府。是显欲破坏民国之统一而不恤。(四)该各电既谓内讧迭起,外人出而调停,南北分据,指日可定,是显欲引起列强之干涉而后快”。命令还说“该逆电内均有与该党本部接洽及该党议员一致进行并意见相同各等语,勾结既固于是”,李烈钧以巨资给予国民党本部和国民党议员。袁世凯命令“凡国民党所设机关,不拘为支部、分部、交通部及其他名称,凡现未解散者,限令到三日内一律勒令解散。嗣后再有以国民党名义发布印刷物品公开演说或秘密集会者,均属乱党,应即一体拿办,毋稍宽纵”,“自江西湖口地方倡乱之日起,凡国会议员之隶籍该国民党者,一律追缴议员证书、徽章。一面由内务总长从速行令各该选举总监督暨选举监督分别查取本届合法之参议院,众议院议员修补当选人如额递补”。同日,袁世凯发布罗织国民党员及该党议员“作乱及助乱情形、证据”之布告,将上述李烈钧与徐秀钧函电予以公布,以为取缔国民党之借口。当天,有军警数百人包围国民党本部,次日又包围国会,不仅将当时国民党议员证书、证章全部没收,而且将已经宣布脱离国民党而改入他党或“曾通电反对赣乱者”,也一律追缴。两天之内共追缴议员证书430多件,超过国会议员总数之半。国会从此不足法定开会人数,只得停会。

袁世凯以宪法起草委员会对于他在10月25日通电中所指出的“荒谬有害”之条文,于二读、三读时不予改正,反较前次变本加厉,本日再次通电全国,再度列举宪法草案的谬误,望各省文武长官逐条研究,发表意见,以供参考。

11月5日袁世凯令赠恤吴禄贞,追赠吴禄贞为上将,其参谋官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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