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袁世凯咨文国会指责《大总统选举法》侵犯了他的法令公布权他说:“本月4日宪法会议议决大总统选举法法案,来咨虽仅止声明议决宣布,并公决送登政府公报等语,显与《临时约法》及《国会组织法》规定不符。然以目前大局情形而论,内犹外患纷至沓来,友邦承认问题又率以正式总统之选举能否举行为断。是以接准来咨,未便过以《临时约法》及《国会组织法》相绳,因即查照来咨,命国务院饬局照登。惟此项咨达饬登之办法,既与约法上之国家立法程序大相违反,若长此缄默不言,不惟使民国议会蒙破坏约法之嫌,亦恐令全国国民启弁髦约法之渐,此则本大总统于宪法会议之来咨,认为于现行法律及立法先例俱有不宜,不敢不掬诚以相告者也。”接着他提出:“无论此次议定之大总统选举法案或将来议定之宪法案,断无不经大总统公布,而遽可以施行之理。”
民宪党成立国会正在讨论宪法草案,认为没有必要再修改约法,并且因宪法草案尚未通过,公布权问题也无必要马上答复。同时,国民党和进步党的一些议员看到袁世凯咄咄逼人的咨文,深感局势严重,制宪工作前途未卜。为了表示制宪的决心,他们便联合起来于10月18日组成民宪党。该党以“保障共和、拥护宪政”为宣旨,公开声明:“对于国家负忠诚之义务,有摇撼吾民主国体者,必竭力以维持保护之。”其领导人是原国民党人张耀曾、谷钟秀、汤漪、锺才宏、杨永泰,和原进步党人丁世峰、蓝公武、刘崇佑、李国珍、汪彭年等。因此,国会里一时形成国民党和民宪党联合,与进步党和公民党抗衡的局面。而且前者稍占优势,基本上控制了国会的制宪工作。进步党人梁启超、汤化龙等虽然卖力地瓦解国民党在国会的势力,极力用“开明专制”的谬论蛊惑人心,支持袁世凯扩张权力的主张,但是他们始终未能左右国会制宪工作,所以袁世凯不得不亲自出马横加干涉。国民党和民宪党携手与袁世凯斗争的惟一结果,是加快了袁氏摧毁国民党和国会的步伐。
10月19日袁世凯任命高增爵署陕西民政长。
10月20日袁世凯令国务总理、内务总长,迅即厘定各官吏到任凭限,并严定文官考试,任用、甄别、惩戒各法,次第实行。
袁世凯任命孙兆鸾为川边第一师师长。彭光烈为四川第三师师长。
10月21日京师警察厅拟订管理戏班规则本日呈报内务部。该规则规定组织戏班须开具班主姓名、年岁、籍贯、住址、班名,并取具三家妥实铺保,呈报于警察厅,俟批准后方准设立。戏班人数、姓名、年龄、籍贯、住址,应造册呈报于警察厅存案,如有移动应随时呈报。新编之戏,须先开具情节曲词报告警察厅,得许可后方准排演,排演各戏,须取有益于国家社会,不得排演淫邪迷信,有伤风化之剧。
10月22日袁世凯强行干预制宪袁世凯以其向众议院提出之增修约法案中各条意见,并未被宪法起草委员会接受,从而加入新拟之宪草,本日咨达宪法会议,告以国务院已特派施愚等8人为委员,出席宪法会议,“代达本大总统之意见,嗣后贵会开议时或开宪法会议时或开宪法起草委员会或开宪法审议会均希先期知照国务院以便该委员等随时出席陈述”。24日当宪法起草委员会开会时,袁世凯派遣施愚、顾鳌、黎渊、方枢、饶孟任、程树德、孔昭焱、余昌等八人为政府委员,突然出席。他们说是“奉总统令,来会陈述意见”,并宣布袁氏咨文,要求此后开会都要事先通知国务院,“以便该委员等随时出席陈述”。宪法起草委员会屡经摧残,有的被杀害,有的被迫逃离北京。当时,每次开会出席议员不过40余人,但国民党和民宪党籍议员仍占多数。他们仍企图控制立法权,建立法制国家,以维持民国以来的政治局面。他们当即拒绝八“钦差”出席,并指出按会章规定,除两院议员外,其他机关人员不但不能出席,即旁听亦不可。
10月23日袁世凯任命刘祖武代理云南第一师师长,顾品珍代理云南第二师师长。
10月24日袁世凯令湖南都督谭延、湖南查办使郭人漳来京另候任用,任汤芗铭署湖南都督兼湖南查办使,并在民政长王瑚到任前兼理民政长。同日,袁世凯免署广西民政长韦绍皋职,任张鸣岐为广西民政长。
10月25日袁世凯就宪法草案通电和各省的反应袁世凯以宪法草案于己不利之条文甚多,他的增修约法案不为国会接受,再加上他派往宪法会议干涉制宪之各员也被拒绝,恼羞成怒,指责“国会专制”,并决心用暴力手段对付国民党和国会。25日,他公开通电各省都督、民政长,要他们对《天坛宪法草案》逐条研究,“于电到五日内迅速条陈电复,以凭采择”,并煽动说:“制定宪法,关系民国存亡”,“乃国民党人破坏居多,始则托名政党,为虎作伥,危害国家,颠覆政府,事实俱在,无可讳言。此次宪法起草委员会,该党议员居其多数,闻其所拟宪法草案,妨害国家者甚多……综其流弊,将使行政一部仅为国会所属品,直是消灭行政独立之权。近来各省议员掣肘行政,已成习惯,倘再令照国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