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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5章(1 / 1)

问题:计算营业税时可扣除哪些项目?

实务解答:

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营业税的计税依据又称营业税的计税营业额。税法规定,营业税的计税依据即营业额是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时,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在价款之外取得的一切费用,如手续费、服务费、基金等。

为了避免重复征税,营业税规定了一些扣除项目。除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外,不得扩大扣除项目。按营业税税法的有关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运输业在我国境内承揽旅客或货物运输出境,在境外改由其他运输企业承运的,可以从所收全程运费中减去付给其他运输企业的运费后,按余额计征营业税;从事联运业务的运输企业,应按其实际取得的营业额计税。

(2)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到国外旅游,而在国外改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的,其从所收全程旅游费内付给该接团企业的旅游费应予扣除,按余额计税;旅游企业在我国境内组织旅游,应以收取的旅游费减去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的房费、餐费、交通、门票和其他代付费用后的余额计税。

(3)建筑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转包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计税。

(4)贷款业务,以贷款利息减去借款利息后,按余额计税。

(5)金融商品转让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按余额计税。

因此,企业在缴纳营业税时,一定要查清企业有哪些项目是可以扣除的,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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