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乐歌一路奔跑,没有一丝停滞,汗水从后背沁出来,将贴身的亚麻布背心打湿,湿透的背心被风吹着一上一下,让他感到丝丝的凉意。他刻意控制着呼吸的频率和强度,即使在崎岖的山路上全力奔跑,娄乐歌也能凭借记忆中多年练习的方法控制呼吸和心跳,以达到速度和体力的最优化结合。
这多亏了这些年他爷爷的苦心“栽培”。
每次上山打猎,老猎人也不带弓箭或者麻药,只背着一把大刀,领着年幼的格罗姆往深山老林里一钻,一个来回就是十天半个月。猎物通常是棕熊怪、野狼或者其他什么野怪,老猎人会找个干爽的地方坐下,取出一个镀银酒杯倒满酒,悠悠的小口嘬着。
而格罗姆就苦了,空手上前和猎物搏斗,像土狗野狼什么的小野怪还好,花点力气还是能制服,即使碰上了等级较高的野怪,格罗姆打不过,靠着自己变态的奔跑速度,保住小命还是绰绰有余的。可是如果遇上三四级的棕熊怪,他也只能硬着头皮顶上去。棕熊怪体型巨大,成年的三级棕熊怪足足有两个格罗姆那么高,那些家伙满身肥膘,身上的毛出奇的长,拖到地上,像拖把一样,走到哪里,哪里就会出现一条光洁的道路。而且它们对清洁没什么概念,满身的泥土和排泄物混在一起,结成块挂在长长的毛发上。三级的棕熊怪已经能用魔法发出小电球,打在身上让人一阵发麻。格罗姆在它们手中没有少吃亏。
常年的打猎生涯,让格罗姆对深山老林格外亲切,所以山里倒像是自家的后花园了。哪怕没有月光,他也能够知道哪里有捷径,哪里应该拐弯,哪里能避开长满毒刺的樟子树。
“真是个怪胎啊!”娄乐歌心里回忆着格罗姆之前的种种经历,喃喃道,“也不知道棕熊怪的肉好不好吃。”
他终于在凌晨赶到了金矿,这个时间段是兽人们最疲倦的时候。
也只有这时,娄乐歌才有机会。
深深的吸了口气,娄乐歌让自己猛烈跳动的心脏慢慢平静下来。凌晨的空气中满是雾水,特别是山里,到处都弥漫着厚厚的雾气。而现在,能见度不过十来米。疲倦,雾气和黑暗,所有这些因素给娄乐歌提供了良好的掩护。他像潜伏在黑暗中的一只豹子,收敛自己的呼吸和体力,准备逮准时机,一跃而起。
必须在太阳升起前拿到它!
娄乐歌回忆了一下五年前的路线,咬了咬牙,一头钻进雾里。
在艾尔基亚这个小村子里,没有人真正懂得这个金矿的价值,包括老铁匠。他只是会在需要金属时才会到这里来弄点矿石带回家提炼。这现象一直维持到五年前的那场地震。地震后,一队雇佣兵经过村子,看到铁匠铺门前被随意丢弃的矿石,在询问了矿石的出处后,一队人就往深山里赶去。两个月后这队雇佣兵回来了,这次有足足两百多人,而且随行的还有十辆双马拉的马车。
他们出手已当阔绰,完全不像当初被穷困所困扰的雇佣兵。
这些人给村里许诺分四成的红利,条件是保证金矿的消息不被外人知道。
虽然这金矿的价值足以让任何人眼红,可艾尔基亚的村民常年安安静静的过着与世无争的生活,不怎么和外人打交道,所以这团薄薄的纸竟然能将火包住长达五年之久,如果不是另一个商队派出探子跟着这些人的话,估计这团火还要在纸里再烧五年。可终于,知道的人越来越多,最后军队接管了这个金矿。
在备战时期,兽人的军队已经接管很多资源。
娄乐歌小心翼翼的绕开守卫的视线,来到一个小石室。这里以前本是一个山洞,现在被用来堆放杂物。娄乐歌将手掌紧贴在石墙上,来回移动着,约莫五六分钟后,突然停在一个地方,一条细缝出现在眼前。
娄乐歌从腿侧抽出一把匕首,听老猎人吹嘘过,这把匕首是用钨铁为原料,矮人顶尖铁匠的工艺,用地心之火淬炼整整三年而打造,老猎人在原料中掺加了极其稀少珍贵的金乌沙,让匕首的刀锋更加坚硬。金乌沙在黑市已经能卖到两百枚金币一克,即使按照一百比一的比例,这匕首中的金乌沙至少也有一百克了。老猎人在行刑前将这把匕首偷偷交给了他,也许就料想到了这一刻。
娄乐歌将匕首插进缝里,稍微一用力,匕首两旁的石块向两旁退去,“沙沙”的摩擦声从石缝中传出,裂缝缓缓变大,到最后竟变成一掌宽,娄乐歌将手伸进去,取出一块黑色的石头。
收回手后,裂缝又缓缓闭合了。
娄乐歌心中一喜,回到门口探出脑袋望了望,确定没人后又折回来。手掌一用力,手中的石块碎成粉末,他将粉末向空中一挥,满屋子里都是黑色的烟尘。没过一会儿,烟尘散去,只在地上留下薄薄的一层黑。而就在房间的正中间,出现了一个六角星芒的图案。
娄乐歌微微一笑,向空中高高跃起,落在那六角星芒上面,整个人竟然不受阻挠的掉了下去。而同时,地上的黑色粉末化作一缕黑烟消失了。
整个房间恢复如初。
娄乐歌只觉得自己像跳下了万丈深渊,眼前的一切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