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式街机厅里,通关《恐龙快打》或者《三国战纪》需要花掉一个漫长的下午外加三个游戏币。
但在看着屏幕上跳出a v或者通关的瞬间,坐在摇杆前满手是汗的衰小孩们脑子里想的,从来都不是自己拯救了地球或是匡扶了汉室。
他们只会猛然转头,盯住墙上滴答作响的挂钟。
因为如果没赶在傍晚六点半前推开家里的防盗门。世界毁灭还是其次,主要是亲爹亲妈手里的塑料鸡毛掸子,绝对会把他们的屁股抽开肉绽。
事实也是如此。
宏大叙事对凡人来说太奢侈,太虚伪。
诸神黄昏的尽头,不需要吟游诗人的狗屁赞歌。真正的史诗落幕,不过是赶上最后一班摇晃的公交车,然后缩在滴水的破旧座椅上,祈祷今晚泡面里的火腿肠还没有过期。
“哗——!”
自然没有江南水乡温柔的细雨。
这里可是夏夜的哥谭。
铅灰色的厚重云层扣在这座罪恶之城的头顶。
暴雨倾盆。 雨水带着明显的腐蚀性,不由分说地砸向整座城市的滴水兽、沥青路和霓虹灯牌。
“啪唧。”
小白鞋重重踩进一条阴暗巷弄的积水坑里。
黑褐色的泥浆溅起老高,打脏了冲锋衣烧焦的下摆。
带着女孩站稳脚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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鎏金从路明非的眼底迅速退潮。
他没开启【无尘之地】为二人弹开雨幕。
就这么仰着头,任由冰冷浑浊的雨点噼头盖脸地砸在自己的脸上。
男孩扩充着胸腔,吸进了一大口空气。
真难闻。
可他却扯起嘴角,在这场足以把人淋出肺炎的大暴雨里,发出了一声近乎抽泣的满足喟叹。 真好。这才是人待的鬼地方。
“呸!呸呸呸!”
身侧传来连串气急败坏的嫌弃声。
大地与山之王可没有这种高尚的凡人情怀。
女孩胡乱抹着脸上流进眼睛里的脏水,甩动着湿漉漉的头发。
大样的冲锋衣彻底贴在身上,暴露出被她掩藏起来的纤细腰肢。冰冷的酸雨一路滑进白衬衫的深处。
“这是哪?”女孩咬着满口细密的白牙。
抬头看了一眼四周阴森高耸的哥特式建筑群,眼底的熔金在雷光中闪铄不定,“你就带本王来这种散发着垃圾堆味道的贫民窟淋雨?”
“别抱怨了,同桌。”
路明非随意地抹了一把脸上的水渍。
巷子外。
: 隔着两条街,隐约传来刺耳的警笛声与几声并不清脆的左轮手枪枪击。
在这个世界,那是再平常不过的安眠曲。
“欢迎来到哥谭。”
男孩转过头,看着满脸怒容的同桌,露出一个笑容,“全宇宙民风最淳朴的新手村。”
“你难道不知道‘民风淳朴’这四个字一旦连在一起,后面大概率跟着丧尸围城或者邪神召唤吗?”夏弥拧了一把冲锋衣下摆的泥水,愤愤不平地在坑洼不平的柏油路上跺脚,溅起脏污的水花,“你想死别拉着我,本姑娘在破星球上打了这么多天的铁,到现在连一根淀粉肠都没吃上!”
路明非抖了抖肩膀上的水珠,没搭理这家伙的控诉。
一脚踹开巷口似乎是被流浪汉砸瘪的生锈垃圾桶。迈着散漫的步子,领着夏弥正式踏入哥谭的街头。
他此刻处于一种有些膨胀的松弛感。
很正常。他还在满是辐射的废土之上,端着悲天悯人的神明架子,徒手撕裂了一颗活体恒星。相比之下,哥谭这个常年刷低级哥布尔的新手村,空气里只透着股安逸的甜味。曾经追着他砍的黑帮火枪手们,现在在他眼里连个提供经验值的杂兵都算不上。
他甚至在脑子里认真规划起了接下来的路线。
左拐过两个街区,有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墨西哥餐车。买两个夹满酸黄瓜和双倍黄芥末的热狗,一个塞住夏弥的碎嘴,一个堵住巴莉待会的神速力碎碎念。然后再去拐角的咖啡店,买一杯什么都不加、苦把人舌头毒死的热美式。
最后,他会拎着纸袋,踢开韦恩庄园沉重的黑檀木大门。 把刻着知更鸟的滚烫硬币扔在古董茶几上。
他会在永远绷着一张脸的面瘫女蝙蝠面前,狠狠地瑟一下自己满身的腱子肉和满级神装,说一句:“布莱斯,我,布鲁斯··路·韦恩,又活着滚回来了。顺便说一句,这次我单枪匹马拯救了一个并行宇宙,赶紧过来给本大爷捏捏肩膀。”
想想都觉泡。
“啪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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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角的霓虹灯在水洼里闪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