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场收卷时,天色已经压得很低。
衙役抱着卷匣从巷道里走过,号房里的举人都伸长了脖子。
有人盯着自己的卷子被收走,手还悬在半空,像想再改一个字。
巡考官冷声道:“卷已收,不得再看。”
那人手僵了僵,低头缩回去。
王立交出五道经义。
卷角齐整,墨迹也都干了。
他看着卷子落进匣中,心里反倒松了一层。
第一场,稳住了。
剩下的,就不该再想。
夜里号房比前两日更冷。
旁边有人翻身时撞到了木板,骂声刚冒出来半个字,又硬吞了回去。
王立靠着墙,棉袍盖到下巴,闭眼前还听见有人低低念经义。
“无偏无党,王道荡荡……”
念到一半,那声音断了。
王立没睁眼,只在心里骂了一句。
卷子都收走了,还荡什么荡,留着力气明日写论判。
第二日天刚泛白,贡院里便响起敲木牌的声音。
“起身,整理考具!”
王立活动了一下僵硬的肩背,把砚台扶正。
第一场写经义,最怕心浮;第二场论判,却怕人被前两日磨得迟钝。
偏偏这两样,他都不能有。
题纸递进来的时候,隔壁号房有人先接了过去,纸页翻得太快,哗啦一声响。
王立接过自己的题纸,先压在案上。
他喝了一口凉水,才低头去看。
论判两道。
第一道案情不长。
甲为县中里长,奉命收税。收税时,甲多收乙家三斗米。乙不服,告至县衙。县衙判甲退还多收之米。甲不服,称乙曾欠其旧债三斗,故以税粮折抵。
问,甲之行为如何论处。
王立看到最后一句,手指在纸边轻轻一敲。
这题表面上问的是三斗米。
实则问的是权。
里长收税,是公权。
甲与乙的旧债,是私事。
债有没有,另说。
就算真有,也轮不到甲借着收税的名头,直接从乙家粮仓里搬走。
这要是写偏了,便会有人一头扎进债务真假里,去扯甲乙旧债有没有凭据,利息怎么算,拖欠几年,又或者只判甲退粮了事。
都不对。
甲最大的错,不是多收了三斗米。
是他把县里的税权,拿来替自己讨私债。
王立取过底稿,落笔极快。
“里长之权,在收税,不在追债。甲若有私债,当具状另诉,不得假税名而行私索。今甲擅以公赋折抵私债,使民不知所纳为何物,县中税法因之失信。”
写到这里,他停笔。
这几句还不够。
论判不能只讲道理,要有罪,有据,有判,有罚。
少一项,便像一张只写了半截的状纸,看着响亮,落不到实处。
他继续写。
“乙家所多纳三斗米,着甲尽数退还。甲身为里长,知法而擅权,以公事济私,较寻常债争尤重,宜杖二十,以儆效尤。其旧债若确有凭据,许另案申诉,不得再以税事相挟。”
写完。
王立靠回木板上,从头看了一遍。
有据,有理,有判,有罚。
简洁,够狠,也留了边界。
甲若真有债,县衙仍让他去告。
可他不能一边拿着公家的名头,一边往自己腰包里讨账。
这才是判。
隔壁号房传来一阵压得极低的嘀咕。
“旧债若是真的,甲也不算全错吧……”
另一人道:“那三斗米总得还。”
“可他是里长啊。”
“里长怎么了,谁还没个债……”
巡考官的呵斥声截断了议论。
“再出声,记名!”
巷道里安静下来。
王立没抬头。
他想起东市那名抱着税票哭的妇人,想起她反反复复说,明明交了税,明明有票,丈夫还是被带走了。
百姓怕的,从来不止三斗米。
他们怕的是拿着票据也不知道该找谁,怕的是衙门里的人今日能多收三斗,明日便能说你少交三斗。
若公权能随人心情伸缩,最先被挤死的,永远是没本事说话的人。
王立把第一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