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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3章 三斗米,一条命,这才是判(1 / 2)

第一场收卷时,天色已经压得很低。

衙役抱着卷匣从巷道里走过,号房里的举人都伸长了脖子。

有人盯着自己的卷子被收走,手还悬在半空,像想再改一个字。

巡考官冷声道:“卷已收,不得再看。”

那人手僵了僵,低头缩回去。

王立交出五道经义。

卷角齐整,墨迹也都干了。

他看着卷子落进匣中,心里反倒松了一层。

第一场,稳住了。

剩下的,就不该再想。

夜里号房比前两日更冷。

旁边有人翻身时撞到了木板,骂声刚冒出来半个字,又硬吞了回去。

王立靠着墙,棉袍盖到下巴,闭眼前还听见有人低低念经义。

“无偏无党,王道荡荡……”

念到一半,那声音断了。

王立没睁眼,只在心里骂了一句。

卷子都收走了,还荡什么荡,留着力气明日写论判。

第二日天刚泛白,贡院里便响起敲木牌的声音。

“起身,整理考具!”

王立活动了一下僵硬的肩背,把砚台扶正。

第一场写经义,最怕心浮;第二场论判,却怕人被前两日磨得迟钝。

偏偏这两样,他都不能有。

题纸递进来的时候,隔壁号房有人先接了过去,纸页翻得太快,哗啦一声响。

王立接过自己的题纸,先压在案上。

他喝了一口凉水,才低头去看。

论判两道。

第一道案情不长。

甲为县中里长,奉命收税。收税时,甲多收乙家三斗米。乙不服,告至县衙。县衙判甲退还多收之米。甲不服,称乙曾欠其旧债三斗,故以税粮折抵。

问,甲之行为如何论处。

王立看到最后一句,手指在纸边轻轻一敲。

这题表面上问的是三斗米。

实则问的是权。

里长收税,是公权。

甲与乙的旧债,是私事。

债有没有,另说。

就算真有,也轮不到甲借着收税的名头,直接从乙家粮仓里搬走。

这要是写偏了,便会有人一头扎进债务真假里,去扯甲乙旧债有没有凭据,利息怎么算,拖欠几年,又或者只判甲退粮了事。

都不对。

甲最大的错,不是多收了三斗米。

是他把县里的税权,拿来替自己讨私债。

王立取过底稿,落笔极快。

“里长之权,在收税,不在追债。甲若有私债,当具状另诉,不得假税名而行私索。今甲擅以公赋折抵私债,使民不知所纳为何物,县中税法因之失信。”

写到这里,他停笔。

这几句还不够。

论判不能只讲道理,要有罪,有据,有判,有罚。

少一项,便像一张只写了半截的状纸,看着响亮,落不到实处。

他继续写。

“乙家所多纳三斗米,着甲尽数退还。甲身为里长,知法而擅权,以公事济私,较寻常债争尤重,宜杖二十,以儆效尤。其旧债若确有凭据,许另案申诉,不得再以税事相挟。”

写完。

王立靠回木板上,从头看了一遍。

有据,有理,有判,有罚。

简洁,够狠,也留了边界。

甲若真有债,县衙仍让他去告。

可他不能一边拿着公家的名头,一边往自己腰包里讨账。

这才是判。

隔壁号房传来一阵压得极低的嘀咕。

“旧债若是真的,甲也不算全错吧……”

另一人道:“那三斗米总得还。”

“可他是里长啊。”

“里长怎么了,谁还没个债……”

巡考官的呵斥声截断了议论。

“再出声,记名!”

巷道里安静下来。

王立没抬头。

他想起东市那名抱着税票哭的妇人,想起她反反复复说,明明交了税,明明有票,丈夫还是被带走了。

百姓怕的,从来不止三斗米。

他们怕的是拿着票据也不知道该找谁,怕的是衙门里的人今日能多收三斗,明日便能说你少交三斗。

若公权能随人心情伸缩,最先被挤死的,永远是没本事说话的人。

王立把第一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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