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他行恶作歹,毕竟是要发虚和胆怯的一面。
从手电筒映射的余光里可见:两棵近距离的“姊妹树间”,一位低头披发,受辱露耻的女子,口中被物事堵塞,上衣大开怀,内衫被撕碎,下体**,两腿成八字形分开,双脚髁俱被牢绑在树底。其情不堪言,其状不忍睹。
凡是仁义君子,具有血性的人,若遇见象眼前的这一幕情景,能不愤焰填膺,目庛裂血?何况,本就惯要除恶扶善,见义勇为,疾恶如仇的正义之士鲁子明。否则,“四虎一麒”的大名也叫不响了。子明恨不得,要立毙两个歹徒,但他是个遵守法律和讲尺寸的人。虽说是在极怒之下,但仍没有急于出手。他要忖度一下,然后,再看如何处治他们才好。
已穿着好裤子的小白脸,似乎并不知其行为是卑耻和犯罪,竟反而倒背起双手,宛如一位刚立过战功的将军,一副昂首潇洒、傲然蔑视一切之态。
他朝着撞入者迎上几步,看其光景,仿佛是在会见外宾一样,很显自然,又不失大方地,向不速之客伸出一只手,是要跟对方握手的迹象。
子明见状,哭笑不是,使他忍无可忍,当即“嗨!”地一声,随着飞起一脚,“通!”地,正踢在小白脸的胯骨上。
小白脸未及喊出声,就随着外力下,飞高摔低,“扑通!”一跤,一个窝脖子倒栽葱,象是昏死过去一般,半天不见动势。
矮墩粗壮,凶神恶煞似的这个家伙!见来人真敢先行动手了,立即朝着对方扑上,挥刀乱扎!仿佛屠夫,又象野兽发疯!
子明是个很有耐性的人,虽受到謾骂和威胁,但他仍然不惧、暂不想理睬他,本是要先弄清事情原委,问明他们是什么人,然后,看是先押去派出所,还是惩治他们一顿再说。此刻,他见短墩家伙太过无理!就决定要先武后文。
子明忽地调转身,看似要逃跑之状,但在短粗家伙扑上,眼看着就要触刀的当尔,又突然回过身,一式“俊马尥蹶”,在旋身的同时飞起一脚,随着“嗨!”地一声,恰好踢在粗墩家伙的小腹上。
“哎唷!”随着一声痛叫,这家伙倒着身飞后几米,“咚!”地撞在一棵树上,又经树体的反弹之力下,“扑通!”,这才跌在地上。
他刚欲挣爬起身于半途,“吭!”地,腰眼上又受到一脚,被重重地跺回地面,嘴里“哈哧!”一声喷气,“啪啼!”猪体再次拍地;在前面两声里,同时搀合着“嘣!”地第三声,见其天灵盖把地面,也砸下去一个凹坑。手中短刀,也被缴械。
“起来!”子明暴喝一声,收回的脚接继踢出,“通!”地,又在他复起侧斜着的屁股上再踢一脚。
“啊唷——!”这个凶魔般的短墩家伙!其八十多公斤重的躯体,如是肉球飞空,当落上地面时,还要连续翻滚几个轱辘才停住势。可见这一脚的分量,的确是够他承受的。
硬咬着牙,强忍受着一身百痛,挣扎着跪起来,不见了那野兽般的凶样,已彻底的变成一副若斗败的恹鸡,垂头丧气,竪耳听命。
这是他在有生以来,第一次栽跟头,首次受到别人教训,含痛含苦的品尝着,他曾时常赏赐给别人的、那种不要享受的“美滋味”。
因他体形就象方木一截,浑身膘肉,腰粗腚肥,蛮劲十足,气势凶焊,一副凶恶的豺狼样。而且,他也曾练过三脚猫把式,就于同伙面前,时常自吹自擂,不知天高地厚:“若是一般人撞到我手上,如同张飞玩泥巴蛋,老子根本不费吹灰之力……”
因他对小白脸忠心不二,叫他向南决不向北;叫他吃屎决不喝尿,要比狗还听话。所以,小白脸便提拔他做了自己的亲身护卫。同时,有他这个“东施”陪伴在他身边,就更衬托出他的美俊和潇洒。
自然,凶魔般的家伙!他跟在小白脸身边,难免狗要帮主,的确干尽伤天害理,欺男霸女之事。同时,在“主子”的宠爱和呵护下,使他狐假虎威,横行市里的凶煞气焰,仿佛放屁都能砸死人。
但他从未想过,什么叫法律,什么是犯罪?因“主子”是掌握着“法律权杖”之人的儿子,好象他们就不受法律的约束,是在“法墙”之外的人,可以不遵、不受法律制裁。因法律在有些时候,或某种情况下,尤其在“这块天下”和“目前来说”,似乎法不敢究“权贵”,法律还要在被“权力的掌握和制约之下。”
可是,他们却害怕一种人:那就是象此刻,未曾预料到的,突然冒出来的不速之客:正义之士。
今天,凶魔跟他的“少主子”,终于也接受到,是正义豪侠给于的惩罚,也是应该的教训与赠赐,但却感到意外。
虽然他曾进出过公安局,但公安局里也有他的“同类与弟兄”。甚至还有些人,当一听到他身后的“主子”是谁,立即就遗露出哈巴狗的形态,好象对待贵宾一样,尊他为座上客。从没见过那个,敢对他叱责一句、或龇牙吆喝一声。连问话都不敢多问,就赶忙的端茶敬烟,惟恐招待不周,殷勤不迭。
警车前门捕进,从后门上,就自会有专车送出,或唤来小娇车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