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脸皮厚的男人
钟亮和李兰的养鸡场建在钟亮家前面的那块空地上,李兰几乎每天都要过来帮忙。小两口恩恩爱爱,作为父母,老钟头和柳艳看在眼里喜在心上。更令老两口高兴的是,丽香和强子好上了。这样一来,丽香有了归宿,老两口也就彻底放心了。
“强子这小兔崽子也不知是哪辈子修来的福分,居然能把丽香这块天鹅肉吃到嘴里去了,村里那么多比他强的小伙子,一个个不气得半死才怪。”老钟头一边叭嗒着旱烟,一边对柳艳说。
老两口正在院子里轮流切猪菜,他们家每年都要喂几头大肥猪,今年也不例外。
“什么天鹅肉不天鹅肉的,你这老东西都一大把年纪了,说这样的话也不觉得脸红。依我看,那是人家强子有本事。女人嘛,就是喜欢有本事的男人。”柳艳放下手中的活,用手背擦了一把额头上的汗说。
老钟头一听这话可不舒服了,他把旱烟袋往鞋跟上敲了敲,然后往裤带上一插,说:“他能有啥本事?跟我儿子比差远了。不过要说脸皮厚,这小子倒是村里排得上号的。”
“你算是说对了,这男人嘛就是要脸皮厚。当初山柱就是凭着一股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劲头,才把春梅这块天鹅肉吃到嘴里的。他要是象你那样,在女人面前一个屁也不敢放,说不定现在还是光棍一条。”
老钟头嘿嘿嘿地笑了笑,看看四周无人,然后把嘴凑近柳艳的耳朵,小声说:“那你说说看,当初你这块人人眼馋的天鹅肉,怎么也让我给吃到嘴里去了?”
柳艳脸一红,笑骂道:“你那是假斯文把我给骗了!我原以为你是个书呆子,所以那天中午才让春梅去叫你陪我进山打猪菜。谁知一进到山里,你就变成一只饿狼了,我当时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最后自己怎么被吃了都还弄不清楚。”柳艳说完,哧哧哧地笑了起来。
老钟头也笑了,笑过之后,他痴痴地看着她,仿佛又回到了当年。
当年的柳艳和春梅,是东山村里公认的两朵花。
这里的山山水水养育着这里的人们,如果按今天的说法,大概就是地下水富含多种对人体有益的矿物质的缘故吧,这里自古以来就是个出美女的地方。大家闺秀虽然不多,但小家碧玉确实不少,柳艳和春梅就是其中之一。
因为这里的姑娘都很漂亮,所以外地来这里找老婆的很多,从古到今,从这两个村嫁出去的姑娘不知有多少。反过来,这两个村的男人,一般都只能去外地找老婆。
肥水不流外人田,这句话过去对于这两个村的男人来说,那是一种讽刺。除了因为两个村历史的原因外,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穷。因为穷,他们只能眼巴巴地看着眼前的肥水流进外人的田里。
也是因为穷,大多数人家都想把女儿嫁到外面去,别的不说,就是聘礼也会比嫁在本村多得多。嫁女得来的钱,再用来给儿子娶媳妇,这就是东山村和西山村多少年来的真实生活。
尽管重男轻女是老祖宗留下来的传统,但这里的每一个家庭,基本上都是儿女齐全。如果生下来的都是带把的,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未必是一件好事。养女对于这里的人来说,实际上就跟存钱差不多。
像柳艳和春梅这样嫁在本村的姑娘,可以说少得可怜。春梅当年差点就被西山村的那个小白脸弄到手了,还多亏了老辈人留下来的那条村规,再加上山柱死皮赖脸的硬缠,才把春梅从那小白脸的手中夺了回来。
柳艳作为东山村排得上号的漂亮姑娘,父母当然也希望把她嫁到外地去,她上面有一个哥哥,下面还有一个弟弟。把她嫁出去,别的不说,至少哥哥可以娶媳妇了。
偏偏柳艳喜欢上了本村一个文质彬彬的小伙子,这小伙子就是如今的老钟头。说起来这父子俩的艳福还真不浅,当年是柳艳主动追老钟头的,到了现在,李兰又主动追钟亮,据老人们说,钟亮的爷爷奶奶也是这样,你说这事怪不怪?这艳福好象都由他老钟家来遗传了。
直到现在,虽然是人到中年了,老两口还是恩爱不减当年,甚至与当年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特别是到了夜里,两口子一上床,那亲热劲就不用说了。每当这个时候,柳艳仿佛又回到了那梦一般的少女时代,一声娇滴滴的钟哥,马上就会使老钟头热血沸腾起来。
别看柳艳已经是四十出头的人了,可看上去依然是一个美丽的女人。特别是夜里,在二十五瓦灯泡那昏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