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时间的推移,黑秘的工作愈来愈顺手了。不知何时起,我开始对中队里犯人的犯罪类型有了兴趣,空暇之余我就把中队犯人的花名册拿出来查看计算。二中队的犯人总共有一百四十六人,最多的时候达到一百六七的样子。这种情况常常的出现在集训队往各个监区分人的时候。可用不了多久,随着部分新人调走和减刑释放或是刑满释放,人数渐渐的又回落在一百四十上下。我粗略的统计了一下,中队因为抢劫、盗窃进来的居多,占总人数的70%左右。像绑架、纵火、爆炸等暴力犯罪占总人数的4%上下。涉毒和贪污等类似于职务犯罪的就更少了,连1%都不到。组织卖淫的和****的占总人数的15%左右。杀人、故意伤害的占10%左右。其中,包括累犯在内的二次犯罪的比例为40%,几乎都存在于抢劫、盗窃犯罪人员当中。为了求证我计算出的数据的准确性,我请一中队的黑秘给我提供了一中队的犯罪类型人数比例,其结果和我们二中队的没有什么大的差异。面对如此高的重新犯罪率,我困惑迷茫了,心中充满了太多的疑问。
为什么抢劫、盗窃的是重新犯罪的高发人群?难道说他们上一次进来遭受的罪还不足以引以为戒吗?难道说他们很享受被囚禁的滋味吗?这个答案是十分肯定的,没有一个人愿意被囚禁,都希望能呼吸到自由的空气!监狱里,像类似于《思想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读本上介绍说,贪图享乐、好逸恶劳等等不良心理是产生犯罪的一个直接的诱因。这话听起来还真的是那么一回事。是啊,一个人,一天到晚的好吃懒惰的,就想着怎么能吃好的、穿好的,想着身边美女如云的等等等等。可没钱!没钱怎么办?于是乎,顺理成章的就去抢、去偷。听起来有着很强的逻辑性。可在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的今天,为什么有那么多的贫穷人没有因为钱不够花而去抢、去偷呢?难道这些人不知道享乐的乐趣?难道说只有犯人不怕法律的制裁?错!哪一个犯人在神圣的法律面前不是战战兢兢的?他们比众多的普通人更加深有体会,更加的惧怕。我想,之所以会飞蛾扑火般的一而再,再而三的重新犯罪一定有它更深的,更贴近真相,更具本质的一个因素。这个因素是什么?我久思不得其果!
在犯人中,尤其是岁数偏大,家中又没有人管的或者是偶尔管一下的人经常的会蹭烟或者蒙骗新入监的年轻犯人,以“二进宫”的居多。新入监的年轻犯人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在被分到大排以后,由于刚刚到了一个陌生的环境常常会主动或是被动的去寻求保护,以免受欺负。这恰恰为这些人提供了生存的土壤。这些老犯人经常对新人说的一些话就是:
“我家月月来人,来一次存个五七六百的,够花就行呗。你们刚来,当心别让人给骗了。不如你跟我你一块儿吃吧!”
“我下个月接见。先花你的吧,等接见完了就把钱还给你!”
等等诸如此类的话语。等到新人的钱用完了,亦或者新人察觉到要上当的时候已经为时晚矣。你又能怎么样?能做的只有谩骂。有些软弱的连骂的勇气都没有,有的只是忍气吞声。
更有一些看上去很机灵,自以为很“聪明”的年轻人常会主动的去依附于某些“大哥级”的人物。结果是自取其辱、人财两空。家里拿来的东西和钱统统的交由大哥保管,自己变身为大哥的仆人(在监狱里,这种人被叫做“伺候槽子的”),更有甚者,沦为大哥的性奴,丧失了一个男人应有的、最起码的尊严!
至于“蹭烟”者,我也是深受其苦。刚一开始,没觉得会怎么样。只是感到一个三四十岁的人由于手头紧或是自己的烟刚好抽完了,忍不住烟瘾,张口要烟就已经颜面扫地了,你再当面拒绝,岂不雪上加霜了吗?我本着救急的原则,有求必应。渐渐的我发现不是我想的这么回事儿,来我这里要烟的人越来越多了。原本花一百块钱买的烟我自己能抽上三个月,到后来竟然一个月不到就见底了。看来《心理健康教育》上写的关于如何处理同犯之间的关系一文写的还真是那么回事儿。其中有一条就是要学会拒绝,要有勇气说“NO”。考虑到直接了当的当面回绝会令人很难堪,我就慢慢的换口味了,让干警给我买最辣最冲的烟草。效果相当的明显,来我这儿要烟的渐渐的少了,他们享受不了了,都表示我的烟太辣太冲,抽一口能把人顶到墙上去!我为此着实的欢喜了好一阵儿。事出无奈,唯有出此下策了。可当时的我并没有意识到,这条看似“良计”的主意实际上是“双刃剑”,一方面为我阻挡了前来“蹭烟”的人,另一方面,随着时间的推移,我的烟瘾是越来愈大,如此冲的烟我要连着抽两根才会觉得过瘾。最最令我啼笑皆非的是,在我临出监的一段时间,我的烟又不够抽了。原因是我有一两个铁杆“粉丝”,在我的“熏陶”下,他们变成了百毒不侵之身,甭管多么冲的烟都能抽!
记不清是什么时间的事儿了,监狱撤销了教改科的亲情电话,改为每个监区安装一部亲情电话。为的是方便犯人们拨打亲情电话。掌管电话的是监区的教改干事。也记不清从什么时间开始,监区教改干事会经常的要我帮他写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