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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噩梦来了 十、看守所(...(1 / 2)

2006年6月的某一天,看守所的副所长借放风的机会把我叫到一边乐呵呵的说:“唐龙,你的案子有转机了,备不住很有可能判缓呢。”

我愣住了,什么情况?看副所长的神情不像是和我开玩笑,我隐隐的感到了一丝不祥。副所长见我愣住了,一副不知所以的样子赶忙解释说:“你不知道,你媳妇也不知从哪里搞到了钱帮你把赃款退了,钱交到了检察院······”

“嗡”的一声,我的脑袋仿佛被人用胶皮管子猛地抽了一下,后脑勺里产生阵阵的疼痛,眼前一片漆黑。我连忙闭上双眼,右手扶着院墙慢慢的蹲了下来。副所长被我的样子吓坏了,伸出手扶住我,嘴里不住的叫着:“唐龙,唐龙,你怎么了?不要紧吧,你别吓唬我!”

我缓缓的睁开眼睛,就见副所长一脸焦急的询问神情。我痛苦而无奈的摇了摇头:“没事儿,我没事儿。”

副所长关切的问:“真的没事儿?”

“能不能帮我一个忙?你抽空让我妻子来一趟,我要问个明白。”我有气无力地说。副所长点头答应着说:“要不我先服你回屋去吧。把赃款退了,运作好了就极有可能会判缓刑的。人家都在这么议论着。”

我苦笑了,“呵呵呵,我的家底我自己还不知道么!我妻子从哪里得来的钱?我告诉我妻子,如果凑不到40万就别打退赃的念头。我现在怀疑她让检察院的人给忽悠了。退赃不退罪是个定数,除非拿钱平事儿,让检察院改一改起诉的罪名,把贪污改成挪用或者把贪污金额降低。这个动作是相当大的,涉及的人很多很多,什么法院的、企业的头头脑脑的都要打点。我们家都是些穷亲戚,怎么可能拿出40万。”

副所长见我一脸的苦相,知道事情可能不会像他想的那样好,一边扶着我往号子里走一边安慰我说:“你媳妇儿也是为了你好。万一有什么闪失,你要想开点儿,也别过于指责你媳妇儿。毕竟一个妇道人家,也没见过什么世面。”我默默的点着头。

两天后,我妻子来了。

“你哪来的钱?”我双手握着铁栏杆,眼睛直直的逼视着妻子。

妻子见我的态度很不友善,眼神闪烁着四下里游离着,怯怯地说:“你大姐把上海的房子给卖了······检察院的人说只要是退还了赃款,就可以轻判。企业的领导也说可以轻判,最多判五年。我想着用二十万买你十年的青春是值得的,所以就和你大姐说······”没等妻子说完,我就大声的打断了她的话。

“够了!你上次来我是怎么和你说的,你难道忘了吗?话又说回来,你就是想要听检察院的话,你在行动之前为什么不提前和我通通气?你这样等于是把我姐给害了你知道吗?卖房子!我姐她们住哪?你知不知道在上海讨生活是多么的不容易?你让人家给忽悠了你知道吗。”

妻子含着泪水争辩着:“你们企业的领导也说了可以轻判的······”

我见妻子如此的不开窍,冲口而出:“你他妈的知道个屁!你有多少钱可以打发这帮小鬼儿?嗯!你手里剩的那点钱还不够人家一顿饭的!再说了,企业领导能左右法院吗,笑话!”

妻子见我火了,也是一肚子的苦水。泪水顺着脸颊不住地流淌:“那你现在告诉我该怎么办?我自己一个人在外面,我能怎么办?我只是想救你早一点儿出去。”看着泪流满面的妻子,我暴怒的脾气慢慢的消停下来。是啊,妻子一个妇道人家能做什么呢!全都是我一个人的错,害了自己不说,还害了妻子和孩子,现在又把大姐给害了。我能怪怨我妻子吗,要怪怨也只能是怪怨我自己。

妻子抹着眼泪走了。我的心也跌落到了低谷。

6月30日,检察院给我送达了起诉书。我迫不及待的翻看最后一页,只见上面写着:综上,被告人唐龙于99年至2005年,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合计人民币二十万零七千四百五十六元整据为己有,用于买彩票、打麻将。案发后主动返还全部赃款······本院认为,被告人唐龙利用职务之便,采取隐瞒的手段贪污公款,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唐龙主动交代司法机关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四六十七条之规定,对其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我缓缓的合上起诉书。完了,和我预想的一模一样,我妻子让这帮狗日的给忽悠了。犯罪金额没变,罪名没变。我大姐的血汗钱打水漂了,二十万呀,连一丁点儿响声都没有。我双手拄着头使劲儿地揪着自己的头发。我把大姐一家人给害了!我能就这样坐以待毙吗?不,不能,我一定要做点什么才行。靠检举以前的领导是行不通的,告就告个大的!就怕他们不敢查!操他妈的,不打鱼搁了搁了水儿!

第二天,我向看守所提出我要检举揭发,要见检察院的人。

检察院反贪局的那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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