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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经十三(法与刑篇)(1 / 2)

原文:

法者、所以齐众异,亦所以乖名分;

议曰:《道德经》云:“法令滋彰、盗

贼多有。Du00.coM”贾谊云:“法之所用易见、

而礼之所为至难知也。”又云:“法出

而奸生、令下而诈起、此乖分也。”

刑者、所以威不服,亦所以生凌暴;

赏者、所以劝忠能,亦所以生鄙争

解说:

法律,是人类社会存续的基石和梁柱,相信所有的正常人都会同意这个观点,特别是在自身的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我们更会期盼来自法律的保护和帮助。也正因为法律的重要性,人类中有无数的政治家、专家学者为之殚精竭虑;希望找到一条既能保护最大多数人利益不受侵害,又保障整体的社会环境平衡发展的法治道路。每一年的“两会”之所以饱受关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会议中会决定每一年的法律调整事宜;每一次的调整,往往都会带来社会、经济、民生等方面的一些变化,由此我们可以认为,“法”是上到国家整体、下到平民家庭的人类社会最重要的规则保障。

但这里有一个很令人遗憾的现实:“法”越是制定得精细规范、越是容易被心怀叵测者找到漏洞加以突破。

今天是每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每年一到这个日子,许多的商家会头很痛、很崩溃;而每年一到这个日子,我们这些消费者总会又一次多上许多的吐槽机会和纠结理由。

就像今天央视再一次聚焦的“明胶”问题,经过记者一年多的调查,去年3。15就已经部分曝光的明胶黑幕进一步扩大,今年已经延伸到了扣扣糖、胶质糖果等等产品..

于是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顺着这条黑色产业链一直追溯到底,找到了制定食用明胶相关国家标准的机构,并进一步追溯到了这个标准的制定过程;赫然发现:居然我们每天都在食用的明胶相关产品的国家标准制定,是由众多业内知名生产厂家凑份子出钱、行业协会出面、邀请相关“专家教授”出声出力,最终出台的!!!

再然后,在今晚的“3。15”晚会上,一定又会有很多的商家“被露脸”,而商家也坦承:每年最不愿意过的日子就是今天,最不愿意做的广告、就是3。15晚会的“免费广告”..

老男人在这里不是吐槽,因为自己也是做生意的,同样也会出现被上帝——消费者投诉和批评的状况;其实每年在这一天也会有很多的感慨:是不是凡是做生意,就一定要“奸”?就像民间爱说的“无商不奸”?

老子曾畅想过关于“理想国”的的状态,他认为的最佳国家形式是“小国、寡民、鸡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而他之所以认为这样的国家形态更为完美,我想原因在于只有当社会形态足够简单时,彻底地管控才有可能实现。

如果要就这个问题举例的话,我个人认为现在的世界廉政典范——新加坡和香港就是很好地参考:

首先,两个地方都有较为严格的公职人员管控口碑,这一点不用太多解说大家应该都知道;而且,两地的人民整体素质都较高(在全世界看来都是如此),最后是两地都是世界重要的自由良港和经济结算中心。

让我们找找两地的共同点:

1、相对较为简单的社会环境:

这两个地方都比较小。新加坡716。1平方公里、人口543万,香港1104平方公里、人口718。4万;都属于岛屿类型,许多必须的资源需要从外埠进口,于是两地皆选择了外向型的发展路径。

2、重视人文关怀和人民发展:

两地基于自身特点的发展模式,让两地都特别重视人民的教育和民生的改善;一方面,两地的经济发展都相当良好(“新”人均GDP达到5。1万美元、“港”为3。87万美元),教育界更是举世闻名(“新”有新加坡国立大学、南洋理工大学等名校、“港”则坐拥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等)。

3、两地的人口发展指数均排在全球前20位,可以用极高来形容..

其他问题在这一章暂不讨论,对应前面老子说的话,是不是感觉他老人家的智慧确实可怕?

但为什么两地的模式无法在内地复制?我认为原因同样还是在“大小”两个字上,内地巨大的面积和众多的人口、民族,千差万别的发展状况决定了几乎不可能用简单的方式来管控所有人民。

继续说到关于“刑”的问题,网络上曾有个调侃:如果没把元素周期表吃一遍,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中国人..在调侃的背后,我们感觉到深深的无奈。

于是有朋友可能会觉得,那国家把刑罚制定得更为严厉,怕是会好些?很抱歉,我也希望如此,但事实上这是不可能的。

举个例子,世界上90%以上的国家和地区都对毒品犯罪采取法律高压打击的方式,而我们普通人更是对毒品深恶痛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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