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下的苹果我们再也不敢拿到外面卖了,一个个看着那些剩下的苹果感觉那即是伤,好在这次生意的本钱已经回来了。我们四个围在一起商量怎么办,吃掉,可那么多吃了有点儿浪费;要不送人,可那岂不是太奢侈了么。最后胖子出了一个让大家都满意的注意,那就是拿着苹果在挨个儿宿舍楼推销。推销的时候只有我们三个分头行动,除了胖子,他说自己已经够丢人了,不想再抛头露面了,说来也是,那次经历着实够丢人的。我们三个对胖子好一阵子对胖子进行威逼利诱,但胖子依然雷打不动稳如泰山。你说这个兔崽子,能一起享福就不能一起患难。
我们单个拿着剩下的苹果挨个儿宿舍促销,有愿意要的,有不愿意的,还有闭门不开的。我们三个如同乞讨一样。现在想想,那是我上大学以来学到东西最多的一次课,见识到什么是人情世故,什么事世态炎凉,什么是感恩戴德。我感谢那么愿意帮助我们的同学,同时也感谢那些冷眼相对或者根本不理我们的同学,他们都教了我们不曾在书本里见过的知识。那些东西,没有一个老师能传给你。
买苹果我一共赚着了二百元,虽然经历了波折,但拿着钱的时候还是高兴的一晚上没睡着,我盘算着到底给安然买什么好呢。就在我拿不定主意的时候我想起里刘苏,虽然人家说让我请吃饭只是说说而已,但我想这一定是个绝佳的机会。
一个礼拜天,阳光白得像墙壁一样。我给刘苏打电话,告诉她我要请她吃饭。
“不用了。上次和你开玩笑呢,你还真当真了。真不用了。”电话那边的刘苏说。
“哪能这样啊,我已经答应你了。我这个人有个原则,言出必行。你不要再推辞了。”电话这头的我显得有点激动的说。他们几个听见我的话后就唧唧歪歪笑了起来。这就是他们的爱好,总爱猎奇。
当你想做一件事情的时候,只找准方向去行动,那这件事儿一定可以办成。曾经有人说过,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成功的人都有相似的经历,失败者却各有千秋。这话说的一点儿不假。刘苏当然说不过我,推辞了几下她就答应了。
等刘苏答应后,我在宿舍里高兴地哼起了山西民歌,真是仍逢喜事精神爽。那是我第一次在宿舍里不由自主地哼民歌,民歌也是他们之前根本没有听过的那种。听到之后,宿舍那三个家伙就受不了了,说别人唱歌要钱,我唱歌要命。也就是那个时候,刑扬萌生了一个想法,说是现在时间已经晚了,等到下个学期来了,要学学吉他什么的,然后再组建一支乐队。当时我们以为他是再开玩笑,笑着就都答应了。想想也不可能,我们这些理科生,以前就知道做数学题,根本没有那方面的天赋,再说也没有器械,拿什么搞音乐。大家互相给自己定了位置,什么刑扬是吉他手,我是主唱,帅哥是键盘手,胖子管架子鼓。那天也就那样说着过去了。
和刘苏吃饭的时候我打听到了安然的嗜好,这几天她在图书馆找一本书,是个外国作家,但是我们图书馆没有这本书。这绝对是个绝佳的机会,我发誓在平安夜那天夜里一定要把这本书亲自送到安然手里。
那时候我们宿舍还没有电脑,大家只是一个手机而已。为了那本书,我跑遍了海城的所有大型书店,但即使这样也没有找到这本书。于是我又给我的许多在外地上学的好朋友打电话,最后是一个北京的朋友给我买到了。书邮过来的时候刚好是平安夜前一天,接到书后我就跑去了一家礼品店,买了包装材料。
回到宿舍的时候,刑扬不在,估计又是去约会去了,这几天他比平时不在宿舍的时候多了;胖子正在蒙着头睡觉,这家伙永远一副睡不醒的样子,加上现在是冬天,要不是有衣物,估计那家伙得冬眠了;帅哥正在看书,这是他的爱好。我不太爱看书,所以也很少动帅哥的书。
见我拿了一本书,帅哥立马来了精神,问我:“你居然买书?什么书?拿来看看。”这家伙就是一个书虫。
“哦。不是我的。我给安然买的。”我坐在了自己的书桌前说。
“你这小子,为了爱情还真舍得下血本啊。这书包装还是精装,你他 妈太有才啦。”帅哥打量着书说。
“《第三帝国的兴亡》。安然居然喜欢看这种书,果然不一般啊。”帅哥自言自语道。对于这种书我从来没有听过,也不知道是什么类型的,只是安然喜欢罢了。听帅哥这话,看来这书的价值还非同一般。不过又想想,人家安然是中文系的学生,看的书肯定和我们这些人不一样,不仅书的类型不一样,而且书的内容价值也不一样。
“这是一本什么书啊?”我问帅哥。
“这个没听说过啊?很有名气的一本小说呀。”帅哥有点惊讶的看着我说。
“小说啊?我以为什么书呢。”我不屑地说。对于小说这种东西我是从来不感兴趣的,总觉得那是那些显得没事的人胡编乱造出来供人消遣娱乐用的,还不如看点儿散文诗歌之类的作品,最起码那些书可以陶冶情操。现在想想,当时自己的想法确实不对,文学在最初的时候是以诗歌的形式出现的,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