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部在一栋商业楼的第十三层,林威冲到了楼道里,那女孩也紧随其后的跟了出来:“阿威,你别跑啊!”
来不及等电梯,林威加快了脚步一口气顺着楼梯跑了下去,终于跑到了楼下,已经累得上气不接下气。一回头,只见那女孩也毫不示弱,紧紧跟了上来。林威只好无奈的摇摇头,继续撒开脚步,奔逃而去。
飞一样的穿过大街小巷,林威却怎么也甩不掉后面的尾巴。不一会儿,那女孩终于筋疲力尽,停住了脚步,面色潮红的喘气哈腰,突然她历尽全力的尖叫一声:“前面的那个人抢了我的包!”
靠!这招太无耻了,果然从街边冒出几个见义勇为的青年将林威给堵了住。面对着几个摩拳擦掌,杀气腾腾的壮汉,林威一头冷汗,哭笑不得,手忙脚乱的解释着:“误会,误会,我手里哪有包啊?”
借着这个机会,那女孩终于半死不活的赶了上来,一把拉住林威的胳膊,生怕他飞了一样,然后喘着粗气冲着那几位拦路的壮汉,点头哈腰的赔笑道:“各位大哥,刚才我是开玩笑的,对不起,对不起!”
那几位壮汉愣了一下,脸色一灰气愤的丢了句:“神经病!”然后就各自散去。
路人投来的诧异目光如果折换成口水,林威此刻都已经被淹死了。他羞愧的恨不得找个老鼠洞钻进去,心中愤愤道:“遇到这家伙,就肯定没好事!”
那女孩露出一脸胜利的笑容,死死的抓着林威的胳膊,“嘿嘿,让你跑。本姑娘就不相信追不上你!”
“呵呵,大小姐,好久不见啊!你有什么话要说请先松开我,男女收受不亲,然后再请你和我保持三米的距离。”林威皮笑肉不笑的动了动嘴角,一边说着,一边挣扎着企图甩开她的手。
“你再动!再动我就喊非礼了!”那女孩又使了一把力扯住林威的胳膊,媚眼一瞪威胁道。
知道这家伙说得出做得到,林威只好认栽了。
令林威闻风丧胆的这位刁蛮大小姐,名叫丁遥,她的父亲是马来西亚人,母亲是中国人,她从出生那天起都没见到过自己的父亲。但据说她的父亲很有钱很有钱,所以林威就一直喊她“大小姐”。她与林威的相识是从穿开裆裤的时候。两人是在一个院子里玩大的,从幼儿园到高中都在一个班级里念书,还当了四年的同桌,绝对堪称得上是正宗的青梅竹马了。四年前,林威搬了家之后,就与丁瑶失去了联络,一直都没有再见过面了。
女大十八变,谁想到四年前那个傻里傻气的假小子如今已脱变成了一位大美女。大美女是一点都不假,但在林威眼里,这家伙就是瘟神,就是扫把星。凡是和她在一起,就没发生过一件好事。比如:考试作弊,只要和她在一个考场必定会被老师抓住。足球比赛,凡是有她在一旁呐喊助威,就别想进一个球。就是一起坐公交车,那车半路也会多多少少出点毛病,导致耽误了行程,等等之类例子多的都举不完了。林威也不知道自己那些年是怎么活过来的,见了她就跟耗子躲猫一样惊恐。
这都不算什么,最可怕的是这丫头的脑子一根筋,总是令人出其不意,想什么就做什么,从来不考虑后果,到处惹是生非。林威的背后有一道巴掌长的刀疤,就是高二的时候为了她,在酒吧和社会小混混干架而留下的烙印。
“听说你去外地上学了?怎么又回来了?毕业了吗?好几年都没见了,没想到还会遇到你,真是想死我了!让我好好看看,还和以前一样啊,一点都没变。”丁瑶挽着林威的胳膊,就和挽着自己男朋友一样亲热,两只大眼睛扑闪着贴向林威的脸,暧昧的让人骨头都能酥掉。
林威歪着脑袋,一边躲避着她的“挑逗”,一边目光乱扫留意着四周,就好像生怕突然飞出来个什么东西砸到自己的脑袋一样,“我毕不毕业管你什么事啊!这几年还以为你早死了呢,真是阴魂不散。”
“呀!讨厌,见了面就咒人家死啊!”丁瑶噘着小嘴,挥起粉拳垂了下林威的后背,“你搬家的那天为什么没对我说啊,走了后一个电话都不给我打,我为此伤心的哭了好几个礼拜呢!看来上苍被我的真诚感动,再次让我们相遇了。”
林威咬着牙嘴角抽搐,心里暗暗苦道:“上苍还真是对我残酷啊!”
“YES!为了庆祝我们的重逢,我请你去吃肯德基!”丁瑶突然兴奋道,硬是将林威拽进了一旁的西餐厅。
两人选了个靠窗户的位置坐了下来。点了两份汉堡,一包薯条,两杯可乐,外带一个冰激淋。看着丁瑶用薯条沾着可乐吃,林威突然好像陷入了回忆一般,痴痴一笑道:“你还老样子,这种吃法。”
丁瑶一边嚼着薯条,一边含糊道:“什么老样子啊,以前沾的是可口可乐,现在是百事可乐!”
林威无语了,这冷笑话也太冷了。
“对了,你刚才怎么会去我工作的地方?知道我在哪,所以专程来找我吗?”丁瑶兴奋的敲着桌子,眼睛里闪出一阵憧憬、期待的火花。
人家都说混血儿聪明,但眼前的这家伙怎么迟钝到这种地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