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求。五是随着社会老龄化,对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六是社会保障立法还不够完善,失业、工伤、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已经有了相应法规,但医疗、生育、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和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等方面还缺少相应的法规。
必须特别指出的是,我国社会保障的覆盖面不仅狭窄,而且很不合理,就是说,社保覆盖的主要是国家行政、事业部门、国有企业,而其他那些更需要保障的人群、尤其是广大的农民,却很少覆盖。现在,因缺少最低生活保障、看不起病等引发的问题比较突出,社会保障已经到了不能不加快全面建立、逐步完善的地步。
2.加快完善城乡社会保障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确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加快了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步伐。“十一五”规划加大了社会保障的力度,基本思路是:坚持低水平、广覆盖的方针,在完善现有基本框架的基础上,加快制度创新,初步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覆盖全国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充分发挥社会保障体系支撑市场经济运行的“安全”和“减震器”作用。具体工作包括八个方面:
一是建立相对统一的社会保障管理机构,避免政出多门,同时积极发展不同层次的各类非政府的社会保障组织,逐步形成富有活力的社会保障运行机制。
二是增加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多渠道筹措社会保障基金,完善社会保障监管机制。
三是加快城镇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要逐步扩大覆盖面,实行城镇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国家实行基本养老保险,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企业(单位)根据自身经济状况设立补充养老保险,劳动者个人根据经济能力和要求自愿参加个人储蓄养老保险。
四是加快失业保险制度的改革。逐渐扩大实施范围,提高基金的社会化统筹程度,合理确定基金使用的目标。同时,将失业与促进再就业结合起来,将部分失业保险基金转变为就业保险基金,积极促进就业。
五是探索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行医与药分开、医院与医生分开,建立逐级转诊制度。
六是发展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慈善事业。继续实施“分类施保”,完善医疗、教育、住房等单项救助政策,并加强对困难群体的综合帮扶。完善最低工资、最低生活保障和养老金年度增长的调整机制。加强社会福利事业建设,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举办公益性福利设施。进一步做好拥军优抚安置工作。继续发挥慈善基金会、红十字会等组织的示范作用,通过税收等政策引导和鼓励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慈善和公益事业。
七是加快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按照城乡分头推进、逐步实现城乡并轨的原则,把增强土地的保障能力与发展土地外保障结合起来。积极推进最低生活保障向农村延伸,向进入城市的农民延伸,逐步实现最低生活保障城乡一体化。
八是改善困难家庭和中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条件。完善住房保障体系,通过扩大廉租住房、实行公有住房低租金和旧公房改造等措施,逐步解决生活和居住困难家庭的安居问题;通过适当放宽购房贴息条件、建立租售并举新机制等途径,逐步改善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
3.社保攸关民生和内需
社会保障攸关民生,我们在前边已经一再强调;但还必须指出的是,社会保障与居民消费、扩大内需的关系也极为密切。对此稍作一下历史回顾就清楚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居民来源于福利方面的收入经历了由强劲扩张到持续回落的过程,这种变化对居民消费需求产生了明显不同的影响。从我国保险福利费用增长的变化情况可以发现,城镇居民消费倾向所发生的阶段性变化与社会保险福利费用支出的变化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二者变化趋势基本吻合:1978~1988年,全国保险福利费用总额强劲扩张;1989~1998年,持续回落;1998~2006年,增长缓慢、徘徊不前。
在传统的福利体制被打破,新的社会保障制度还有待完善的情况下,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对居民消费预期产生了较大影响,限制了边际消费倾向的提高。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是一种“低工资,高福利”的分配制度,社会福利由政府统筹统包,城镇居民除住房、医疗、养老、教育等长期消费由政府提供保障以外,其他如食堂、托儿所、浴室、交通补贴等短期消费也基本上由单位负担。此外还有更多的来自实物发放等非货币方面的收入,都构成了城镇居民的当期收入,使居民在工资水平较低的情况下能够感受到社会福利方面的收入带来的安全感,生活上没有后顾之忧,城镇居民的边际消费倾向较高。
但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特别是最近几年来,我国对旧的社会保障制度所进行的较大幅度改革,对居民的消费心理形成了极大的冲击,这些改革提示人们公费福利支出将大幅度减少,个人支出将大幅度增加。这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人们的支出预期,迫使居民储蓄意愿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