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因为一旦选择了一个方案就可能永远拒绝了其他机会。对这些问题的评估可能十分复杂,但董事会的目的是明确的:获得所有可合理获得的信息后,董事会必须决定哪个方案能为股东提供最佳价值。
在一些涉及公司控制权的交易中有时还会需要进行更为严格的司法审查。
在这种情况下,董事会的行动要受到更为严格的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对现有股东的表决权利的威胁,可能被永久转让的公众持股人的资产,以及特拉华州法院一直关注的可能削弱或剥夺股东表决权的行为等。
更为严格的审查措施的特征是:【1】审查董事会做出决定的程序,包括董事会做出决定所依据的信息;【2】结合当时的背景,审查董事会行为的合理性。董事会有义务证明他们是基于可靠信息,且合理地行事。
即便如此,法院不应该忘记董事会在转让公司控制权时面临的局面可能是错综复杂的。在调查和选择可获得的最佳价值时,要考虑很多商业和财务方面的问题。而董事会是公司中最有能力做出这些判断的决策主体。因此,法院应当运用合理的司法审查程序来裁定董事会是否做出了合理的决定,而非完美的决定。如果董事会的确选择了合理的方案之一,也许他们仍然可以有其他选择,或者之后的事件会带来对这个决定的质疑,法院都不应该再批评他们的选择。因此,可以这样说,法院对商业决定实施司法审查,目的不在于用他们的判断代替董事会的商业判断,而是判定董事会的决定是否在合理的范围以内。
基于美国特殊的司法体系,过往案件的判决,即判例,也会自动成为法律。因此,援引以往案例的判决来为自己辩护,也是律师们在美国的法庭上常用的武器之一。在解释特拉华州最高法院的最终判决意见之前,我们不得不再次提到露华浓和时代—华纳等与本案具有相似之处的案例来为法院的判决做一个完整的铺垫。
派拉蒙的辩护人和维亚康姆认为在没有“解散”公司的情况下,本案并不涉及上面论述的信托义务和更严格的司法审查,所以初审法院所颁布的临时禁令应当被取消。这样的观点,特拉华州最高法院认为是他们错误地理解了法官们对露华浓案和时代—华纳案的判决。
在露华浓案中,露华浓公司拒绝了Pantry Pride公司的要约,而与福斯特门公司达成协议,由后者获得露华浓发行股100%的股份,并随之解散露华浓公司。根据露华浓案中的事实和背景,特拉华州最高法院的法官们认为董事会的角色从公司的保护者变成了在出售公司时负责为股东获得最佳价格的拍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