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去除了一些不相干的业务,但是大部分的资产得以保留,这种并购主要出现在燃气管道、食品、银行、航空以及石油行业;【2】分拆出售,被并购的公司是一个典型的集团化企业,收购者将其资产交给专业顾问分拆后再出售给不同的收购者。数据表明,1984年到1986年的恶意收购案中,将近1\/3的公司财产被再次出售了。在17件收购案中,50%的资产被再次出售。70%的资产被重新卖回了各自的行业。另一方面,许多在第三次兼并浪潮中并购了太多其他行业企业的公司感觉到了经营困难,因为他们不能消化收购进来的公司,只好将他们再卖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