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不存在风险定价的意识或方法,中国的国债利率是以银行存款利率作为定价依据的,国债利率成为银行存款利率的从属利率,为保证国债发行成功,政府甚至规定企业债券的利率也不得超过国债利率。这种利率倒挂现象,不但增加了政府的筹资成本和债务负担,而且导致融资结构既不合理又不科学,增大了国债的利率结构风险。国债市场是一个完整统一的体系,国债发行是其中的第一个环节,而国债发行利率结构风险则是国债发行风险的核心部分。
国债的期限结构选择受通货膨胀影响较大,高通涨时期,发行长期国债势必抬高筹资成本,而中短期国债的反复发行虽可以筹到长期资金,但其带来的消极影响是不可忽视的:一是国债年度发行规模滚动过快;二是国债实际筹资成本较高。低通涨时期则反之。
由于缺乏富有流动性的短期国债,中央银行和财政部为了执行宏观经济政策在国债管理方面的合作缺少必要的基础条件。因为财政部门主要着眼于宏观调控目标的国债管理活动,主要是通过调整、变动国债的期限种类构成来完成的,而央行是通过公开市场的业务操作来达到货币政策目标,主要是通过吞吐不同种类的政府债券特别是较短期的政府债券。如果市场上国债期限种类单一,甚至没有具有关键作用的短期国债,财政部门和中央银行在国债管理方面将无法合作,也就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宏观经济政策的效果,加大财政风险。
政府外债是指国家作为债务人,向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借款以及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发行债券所形成的债务。中国的外债主要有两种:一是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
目前,中国已向日本、法国、德国等20个国家借用了双边政府贷款,其中日本政府贷款占有较大的份量。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主要是世界银行贷款和亚洲开发银行贷款,此外,还有少量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贷款和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中,世界银行贷款占80%左右。二是财政部代表中央政府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发行的债券。中国政府外债也称国家统借外债,按偿还方式分为统借统还和统借自还两类。统借统还外债由国家各借款窗口借人,中央财政承担债务的还本付息。统借自还外债由国家各借款窗口借入,转贷给用款单位,由用款单位承担债务的还本付息。中国政府债务的期限通常为20~30年。
中国对借用国外贷款实行较为严格的计划管理,对不同的外债分别实行指标控制和规模控制,对短期商业贷款实行额度管理和余额控制,严格控制短期资金流动,尤其是严格监控对股票、债券、期货等市场的介入。国家对外债实行登记制度,境内机构须按国务院关于外债统计监测的规定进行外债登记,国家外汇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的外债统计和监测,并定期公布外债情况。由于管理比较有效,中国的外债规模相对比较合理。尽管如此,中国的外债风险管理也并非无懈可击,金融危机国家普遍存在的外债规模扩张过快的问题在中国也不同程度地存在。
一个国家能借多少外债,并不是没有限制的,必须要保证借款国国民经济的稳定均衡发展,保证外债的及时偿还,以及外债资源不断的合理流人,这就需要一个适度的外债规模。一般来说,外债的适度规模要考虑三个方向的因素:一是外债与经济结构和经济增长的协调;二是外债的经济效益,包括直接效益和间接效益,以及宏观效益和微观效益;三是外债的偿还。
如何衡量外债的风险,指标各种各样。根据世界银行《2008年世界发展报告》,目前世界上公认的衡量债务规模风险的指标主要有以下三个。偿债率:偿债率是指当年的外债本金和利息偿还额占当年贸易和非贸易外汇收入(国际收支口径)之比。这是衡量外汇收入的最重要的指标。国际上一般认为,这个比例保持在20%为宜,最高不要超过25%。负债率:负债率是指一国对外债务的负担程度,一般用外债余额与同期国民生产总值的比率来衡量负债率,这个指标是衡量负债率的最好指标。该指标的高低反映一国国民生产总值对外债的承受能力,一般认为适度比率应以20%为宜,最好不要超过20%。债务率:债务率是指外债余额与当年贸易与非贸易外汇收入(国际收支口径)之比。
1985年,中国外债的偿债率、负债率、债务率分别为2.7%、5.2%、56%,各指标均低于国际公认的安全线25%、20%、100%,在世界银行的1999年发展指标的统计中,中国被列为是较少对外负债的国家。在1985~2006年的22年间,中国的外债偿债率、负债率、债务率指标均低于国际公认的安全线,外债在现有的基础之上还可略有增加。但是东南亚国家的教训必须要牢记,1997年的东南亚金融危机的一部分原因就是经济的增长依靠的是短期债务的迅速增加,应引起我们高度警惕。
任何一个发行体在国际资本市场上发行债券,其筹资成本大致上包括两部分:基准利率和利差。所谓基本准利率是指美国财政部新近发行的国债在二级市场上的收益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