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在金融、保险、电力、石油、煤炭等行业占90%以上,在冶金、化工等行业占80%左右,在外贸、机械、建筑等行业约占60%,因而牢牢控制着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改革开放30年来,国有企业改革一直是我们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国有企业经营状况对国家财政产生着直接影响。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果不能有效地解决国有企业的市场化运营问题,将会直接诱发财政风险。
第五是正确处理好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从财政风险角度理解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关系,主要体现为地方政府因分税制改革大幅缩水的财政收入和因地方性事权扩大所引发的日益高涨的刚性财政支出之间的财政缺口。改革开放以来,地方各级政府获得了较大的对内改革、对外开放的经济自主权,促进了地方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与此同时,渐进式改革中所积累和新生的各类矛盾与风险,也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日益显化,并呈加速态势。在诸多矛盾和风险中,地方政府推进经济发展、防范与解决金融风险、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所形成的现实债务压力和潜在财政风险,及其与社会经济稳定之间的矛盾,显得尤为突出。
改革以来,地方各级政府一直承担着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扩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补贴国企亏损的责任,加之庞大的具有刚性特征的办公和人头经费支出,地方财政支出负担沉重。
而财政增收相对滞后,财政收支缺口较大。同时,为加速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的升级换代,推进经济发展,地方各级政府或直接或间接地借人内外债务,积累了相当规模的债务责任和还本付息压力,财政压力因此逐渐加大。地方各级政府利用政府融资平台变相地进行了地方性融资来化解财政压力,但是其实质也只是将隐性的财政风险日益显性化。因此,要想从根本上化解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所引致的系统性风险,必须在财政体制上正确处理好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实现地方政府财力与事权的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