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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政府关系:建立好,也要用好(1)(2 / 3)

两大招牌产品,一是给专业健身运动员补充能量的“美瑞克斯”,一是给普通人补充营养的“自然之宝”。因为来中国比较晚,所以知道这个品牌的人还比较少。

NBTY引以为豪的一件事,跑到中国来后却变成了最大的痛苦:它有数千种产品系列,引入中国的已经达到300种以上,还在继续大量地引入,但现实是它得一种种地去审批,批完时钱也花光了,岁月也老了。

它有强烈的改变的欲望。当然,与它有相同或类似欲望的企业,不在少数,包括安利、天狮等国内或外资的大批直销企业。基本上,凡是产品线长的企业,都有此欲望。

有行动的欲望才是欲望。

受NBTY委托,我们尝试与相关机构沟通。

长话短说,我们一共做了三件事:

第一,向支持逐渐从审批向备案制过渡的专家陈情,特别是参与保健食品评审的核心机构的权威专家,争取他们同情,并召开小型沙龙,收集有利信息和证据。

第二,振臂一呼,联合相关行业机构,约请三十余家企业联名上书,呼吁有条件的品种,部分改为备案制。

第三,向影响力大的媒体提出有理、有利、有节的呼吁,争取媒体理解和同情。

事情的结果是,据可靠的乡间小道消息,尚未出台的《保健食品监管条例》里,已经吸纳了三级跳(审批、过渡、备案)的部分产品只须备案的思路。

这件事情给我带来的最大的启示是:多难的事情都不可怕,只要你想干。

(3)过氧化氢被食品添加剂除名

过氧化氢大家可能不熟悉,但它的小名大家都比较熟悉,而且不喜欢:双氧水。

大家可能还不知道的一件事是:在2011年6月20日前,过氧化氢是货真价实的食品添加剂(助剂)。而在此之后,不再是了。

在这里,我不想花宝贵的时间去替双氧水正名,但我想说的是,双氧水被一些人用于漂白,并不是双氧水的本意。就像有人拿菜刀砍人,也不能把罪过全算在刀身上一样。作为食品生产过程中的消毒类产品,在高温灭菌奶的利乐包装消毒中,双氧水几乎是必不可少的。

从1996年开始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2760-1996)里,过氧化氢就一直没有缺席。但这一下,说没就没了,一个行业傻掉了。

没有最傻,只有更傻。更傻的是,在此之前,行业的几个龙头企业,根本就不知道。2011年5月13日,《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2760-2011)正式颁布,6月20日起就要执行,几个生产过氧化氢的企业随便翻了翻,本以为在熟悉的地方,照例会出现过氧化氢的名字,结果:没有。

不会是弄错了吧?他们这才想起,去看看之前的征求意见稿。什么?也没有。那就是说,真没有了。不会吧?真会。

2011年5月18日,我在上海参加一个行业峰会,下午有一个演讲。17日下午,我刚到上海,在从机场到会场的路上,双氧水行业的龙头企业、国内唯一的食品级双氧水生产企业--浙江精欣化工有限公司的总经理汪永超辗转打来电话,说:“董总啊,不得了了,行业灭顶之灾呀。”

汪总是个执行力很强的人,非得18日上午从杭州过来拜访我。

一听之下,其实汪总是个思路很清晰的人,可惜眼界不够开阔。

简单概括起来,过氧化氢跟食品添加剂的缘分如下:1996年《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2760-1996)颁布时,过氧化氢作为助剂被列入,但一直是工业级;1999年,国内研发生产食品级双氧水成功;2005年提出制定《食品添加剂过氧化氢》(GB 22216-2008),2008年颁行,2009年开始实施;2011年5月13日,《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2760-2011)中,过氧化氢已被从助剂名单中删除。

在这个过程中,汪总和他的精欣化工充当了什么角色呢?

第一,食品级过氧化氢是汪总牵头的精欣化工公司团队研制的。

第二,《食品添加剂过氧化氢》(GB 22216-2008)国家标准制定中,精欣化工公司是第一起草单位。

简单点说吧,汪总和精欣化工公司代表行业的科研和标准水平,成为食品级过氧化氢的代名词。用汪总自己的话说:我们几乎没有专职的销售人员,客户都是冲着我们的江湖地位来的。

可是,这下,全玩完了。食品级过氧化氢不仅不再成为客户选择的依据,而且成为绊脚石。一些客户听说马上不能用了,纷纷要求退货。汪总满脸就写着一个字:愁。

其实,前后花了一年多时间,到了2011年4月,精欣化工才刚拿到省质监部门的生产许可证。本以为万事大吉了呢,结果又杀出这么个变数。

痛苦是挡不住的,但痛苦不解决问题,所以能忍则忍吧。我们讨论一个上午,汪总完全同意了我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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