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其中的大量矛盾必然难以化解,且必然会升级爆发。这件事也让我们开始深入思考公有制在转向市场经济时应有的实现形式,探索股份制在中国特定条件下更深层的产权制度问题。
我们在此后大量引人关注的企业实例中都能看到,三十余年来,一代一代企业家都在不断地思考这个问题,并不断从这些思考中带出各式各样的解决实践;其中的成成败败,也不断折射出中国转型经济的独有风险特征。企图以某种所谓“信托制”的技术方法绕开这些根本问题的一些论调,只能将企业引入歧途。
嘉陵试点的失败,让我们一直对跨政府的合资合股抱有恐惧之感。为此,我们在整个80年代乃至90年代的股份制改革中,始终主张用集团公司屏蔽政府,在第二代企业中推进企业与企业共同持股的股份制。从这一案例中,我们更坚定了国有企业的制度建设必须远离政府持股,向大公司互持股份的企业集团转型,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股份制企业集团。
嘉陵案例充分反映出改革过渡进程中“原生态”意义上复杂的“中国国情”。它告诉我们,当企业改革创新遇到双轨制矛盾集于一身的复杂态势时,企业家们可能遇到的种种负面压力与影响。它让我们最为真切也极其生动地洞悉了中国企业改革中远为复杂的限制条件。纠结了太多行政化旧体制生态因素的各个企业体,在企图按照市场效率和产业规律进行改组调整时,所遇到的问题也比单纯的市场因素不知要复杂多少倍。
嘉陵当年试图用股份式的、市场化的改革方式解决资源重组、资源聚合、企业协作等问题,力图形成企业集团的股份制改造及运作;但由于各级政府作为股东入股,使得该项改革形式上是股份制,骨子里仍是行政化的权力协调,双轨制因素极其明显。双轨现象体现了80年代中国人的改革智慧,大量的改革都带有双轨制性质,双轨方式更是五花八门,它开创了改革的发展空间,也带来了日后的诸多矛盾,特别是行政条块之间的权力分隔,使其间的转轨接轨尤其困难。企业家所能做的,就是在这双轨并存中,认真研究双轨冲突的焦点,学会用有利于自己的一轨,去限制、约束不利于自身发展的另一轨,同时在市场化与行政化此消彼长的平衡性、稳态性的调整中,把双轨制推向单轨制。而嘉陵公司在双轨并存的冲突中,由于政府的非市场化因素形成的对立矛盾一时难于化解,最后达成妥协,终结了改革。对一场改革来说,这看起来是种灾难,但因及时终结了矛盾的激化,使公司摆脱了双轨矛盾的困境,最后还是走入了良性发展。
我认为,即使到了90年代和21世纪,中国经济改革仍有大量的双轨因素,广泛分布于价格、政策、调控、文化等领域,只不过其中的政治色彩越来越少而已。企业家们也仍然要面对诸多的“并轨难题”。“并轨”是一种技术,更是一种艺术,一种矛盾平衡与化解的独特艺术,一种往往关系到企业的生死存亡的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