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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公共关系概述(5)(3 / 3)

众的非议,有的甚至向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要求追究该企业的法律责任。后来该企业派出专业人员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已售产品进行了上门维修,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公众的对立情绪 ,公众的对立行为也相应减少了。这就是说,问题虽然还存在,公众也还是原来的公众,但公众的态度有所改变,其对立行为的数量和公众人数的比例也下降了,这说明企业的形象开始向好的方向转化了。可见,注意公众的这种内部变化对公共关系是很有意义的。

(二)公共关系客体的分类

从公众的定义和特点可以知道,公众是一个集合概念,它有着广泛的含义和极其复杂的结构。为了把握其复杂的结构,因此对公众进行分类是十分必要的。可对公众进行横向和纵向两个方面的分类。

1横向分类

为了更好地理解各类公众与企业之间的角色地位和角色作用,便于公共关系活动有针对性地分别解决各类问题,协调企业与各类公众的关系,根据这种分类原则,公众一般可划分如下:

(1)内部公众。即内部的所有成员。对公共关系的公众,一般不专门从事公共关系的人常常有一种误解,以为其仅仅指企业外的对象。事实却不然,企业内部的员工和股东等等成员都是公共关系的公众,不仅如此,内部公众对公共关系来说还是一种特别重要的公众。此外,内部公众也不是内部成员的简单相加,内部公众同样可以根据他们所面临的不同范围而分成好几类,如内部公众、内部员工公众、内部管理层公众等。

(2)政府以及管理部门公众。在一般情况下,政府和管理部门总是与公众相对应的。但在公共关系实践中,政府和管理部门本身也可以成为企业公共关系中的客体,即它们也会成为公共关系工作的对象,尽管这种对象有一定的特殊性。但事实上,在中国,由于产品经济体制仍在起用,所以企业同政府及管理部门搞好关系就显得更有特别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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