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会计数字中,是对还是错?错在哪儿?
(1)销售商品1000.84元,销货发票大写金额为:壹仟元零捌角肆分整。
(2)支票的出票日期:2005年8月5日,大写为:贰零零伍年捌月伍日。
(3)支票的出票日期:2006年2月13日,大写为:贰零零陆年贰月壹拾叁日。
(4)289546.52元,大写金额为:贰拾捌万玖仟伍佰肆拾陆元伍角贰分。
答案:
(1)错。
在登记凭证和填列支票时,数字到分位的,大写时后面不加“整”或“正”。
(2)错。
2005年8月5日应为“贰零零伍年捌月零伍日”,“捌月”前零字可写也可不写,“伍日”前零字必写。
(3)错。
2006年2月13日应为“贰零零陆年零贰月壹拾叁日”,“贰月”前必须加零。
(4)正确。
该问题需注意的是:“万”字不带单人旁。
填写票据、结算凭证和会计凭证,字迹 必须清晰、工整,并符合下列要求:
(1)出票日期(大写)。
①大写数字的写法:零、壹、发叁、肆、伍、陆、柒、捌、玖、拾。
②壹月贰月前零字必写,叁月至玖月前零字可写可不写。拾月至拾贰月必须写成壹拾月、壹拾壹月、壹拾贰月(前面多写了“零”字也认可,如零壹拾月)。
③壹日至玖日前零字必写,拾日至拾玖日必须写成壹拾日及壹拾×日(前面多写了“零”字也认可,如零壹拾伍日,下同),贰拾日至贰拾玖日必须写成贰拾日及贰拾×日,叁拾日至叁拾壹日必须写成叁拾日及叁拾壹日。
(2)人民币(大写)。
①数字大写写法:零、壹、发叁、肆、伍、陆、柒、捌、玖、亿、万、仟、佰、拾。注意:“万”字不带单人旁。
②7560.31元写为:柒仟伍佰陆拾元零叁角壹分。
此时“陆拾元零叁角壹分”的“零”字可写可不写。
③532.00元写为伍佰叁拾贰元正。
“正”写为“整”字也可以。不能写为“零角零分”
④325.20元写为叁佰贰拾伍元贰角。
角字后面可加“正”字,但不能写“零分”,比较特殊。
⑤阿拉伯数字应一个一个地写,阿拉伯金额数字前应当书写货币币种符号(如人民币符号“¥”)或者货币名称简写和币种符号。 币种符号与阿拉伯金额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凡在阿拉伯金额数字前面写有币种符号的,数字后面不再写货币单位(如人民币“元”)。
⑥所有以元为单位(或其他货币种类为货币基本单位,下同)的阿拉伯数字,除表示单价等情况外,一律在元位小数点后填写到角分,无角分的,角、分位可写“00”或符号“-”,有角无分的,分位应写“0”,不得用符号“-”代替。
⑦汉字大写金额数字,一律用正楷或行书书写,如零、壹、发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等易于辨认、不易涂改的字样,不得用零、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或“另、毛”等简化字代替,不得任意自造简化字。
⑧大写金额数字到元或角为止的,在“元”或“角”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字后面不写“整”字。
⑨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有货币名称的,应当加填货币名称(如“人民币”三字),货币名称与金额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
⑩阿拉伯金额数字中间有“0”时,大写金额要写“零”字,如人民币101.50元,汉字大写金额应写成壹佰零壹元伍角整。阿拉伯金额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时,汉字大写金额中可以只写一个“零”字,如¥1004.56,汉字大写金额应写成壹仟零肆元伍角陆分。阿拉伯金额数字元位为“0”,或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元位也是“0”,但角位不是“0”时,汉字大写金额可只写一个“零”字,也可不写“零”字。如¥1680.32,汉字大写应写成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元叁角贰分。又如¥1600.32,汉字大写应写成人民币壹仟陆佰元叁角贰分,或人民币壹仟陆佰元零叁角贰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