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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2 / 4)

项目应纳税款的计算:

对出售自建建筑物征收建筑业的营业税,应根据同类工程的价格确定计税依据;没有同类工程价格的,按下列方式核定计税价格:

计税价格=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计税价格:(20000000+10000000+50000000)×(1+10%)÷(1-3%)

=90721649.48(元)

营业税:90721649.48×3%=2721649.48(元)

城建税:2721649.48×7%=190515.46(元)

教育费附加:2721649.48×3%=81649.48(元)

销售不动产应纳税款的计算:

在售房时向对方收取的建设综合开发费,代收水电安装的负荷费和管费,电话、电视线路安装费等属价外费用,均应并入营业额计税。

营业税:(148000000+4000000+6000000+2000000)×5%=8000000(元)

城建税:8000000×7%=560000(元)

教育费附加:8000000×3%=240000(元)

印花税:(148000000+4000000+6000000+2000000)×0.3‰=48000(元)

【例】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经9月10日教师节期间赠送两套价值共50万元的住房给某小学作教师宿舍,又义卖两套住房得款50万元通过政府部门赠送给“希望工程”。同月,还用两套信房抵减了工程队50万元欠款,以半价出售五套信房给主管部门,得款150万元。

该公司应纳税款的计算:

营业税:(500000+500000+500000+1500000×2)×5%=225000(元)

城建税:225000×7%=15750(元)

教育费附加:225000×3%=6750(元)

代扣代缴工程队应交建筑业营业税:

营业税:500000×3%=15000(元)

城建税:15000×7%=1050(元)

教育费附加:15000×3%=450(元)

【解析】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视同销售不动产。价格明显偏低而无正当理由的,先按当月销售同类不动产价格核实。

【例】某建筑公司6月份发展商预付工程款2400万元;取得管理费收入100万元,其中收取下属单位管理费40万,挂靠单位管理费60万元。

发展商在预付工程款时应代扣代缴的税款:

营业税:24000000×3%=720000(元)

城建税:720000×7%=50400(元)

教育费附加:720000×3%=21600(元)

该公司所取的管理费收入应纳税金的计算:

营业税:(400000+600000)×5%=50000(元)

城建税:50000×7%=3500(元)

教育费附加:50000×3%=1500(元)

【例】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某事业单位签订合作开发协议:甲方负责出资4000万元,将该事业单位位于旧城区临街旧办公楼10000平方米建筑物拆除(建筑物经有关部门确定评估价为400万元),并在该土地建造新商住楼一栋(该土地使用权本价为1200万元),其中1~3层共24套价值2400万元作为甲方予以乙方的补偿,其余为甲方作商品房销售。该房产公司销售商品房取得5000万元。该项拆除和建筑工程由某建筑公司承建,房产公司与建筑安装公司签订建安合同,合同金额1600万元。该建筑安装公司承建共取得收入1600万元。

房地产开发公司应纳税金的计算:

营业税:(24000000+50000000)×5%=3700000(元)

城建税:3700000×7%=259000(元)

教育费附加:3700000×3%=111000(元)

企业所得税由该公司自报核缴。

房地产开发公司代扣代缴建安税收的计算:

营业税:16000000×3%=480000(元)

城建税:480000×7%=33600(元)

教育费附加:480000×3%=14400(元)

企业所得税由该建安公司回当地税务机关自报核缴。

事业单位应纳税款的计算:

转让土地使用权应纳营业税:12000000×5%=600000(元)

销售不动产(办公楼)应纳营应税: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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